Apple Watch 算是手持設備嗎?加拿大人 Jeffrey Macesin顯然覺得不算。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 Jeffrey 高高興興戴着他的 Apple Watch 開着車上路了。開到一半他忽然想換首歌,想到可以在手錶上操作好方便哇,於是愉快的用 Apple Watch 換起了歌。然後嗶的一聲,交警把他攔下來了,並且開出了一張 120 美元的罰單。理由正是違反了“開車時不能使用手持通信設備”的條例。
Jeffrey 準備就此進行上訴:我表戴在手腕上好好的你説我玩“手持設備”?
關於 Apple Watch 對駕駛安全造成的影響其實早有爭議。四月份 Apple Watch 上市時,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就發佈了一封聲明,提到“許多研究證明了智能手錶對安全駕駛造成的風險,有可能比智能手機還要大”。他們認為當你的 Apple Watch 收到一個信息,向你的手腕發出振動提醒,很可能你會條件反射般地抬起手腕看錶。這比手機鈴聲的提醒方式更加擾亂人的注意力。
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駕駛安全的相關法律和條例,對 Apple Watch 這樣的可穿戴設備做出明確的規定。Re/code 有一句話總結得精闢:法律的完善總是跟不上科技的創新。
蘋果對此事不予評論。
[參考來源: Re/code ]
原創文章,作者:thethief
資料來源:36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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