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入局無人駕駛的各大汽車廠商與科技公司基本上把“上路時間”定在2020~2025年,但美國政府的行動卻還要比他們快一步——奧巴馬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讓無人駕駛合法化了。
本週一,奧巴馬在《匹茲堡郵報》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無人駕駛可行,但也要保證安全》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完全肯定了無人駕駛將為人類做出的突出貢獻,並表示政府將針對自動駕駛汽車推出一套新的交通準則來推動無人駕駛汽車的開發與上路。
他認為,開發無人駕駛汽車的製造商們應該遵循這套新規則以維護人們的安全。並強調各州政府也應該根據這套指導意見來實施監管。
奧巴馬發表文章推動設立無人駕駛法律法規,為“無人駕駛”繼續鋪路
我們從奧巴馬的文章中不難看出,政府將出台這項新法規的根本原因歸結於兩個字:安全。因為無人駕駛既能解決交通安全問題,但也會帶來一些交通隱患。
譬如他列舉了幾個數據,僅2015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美國人就高達3.52萬人,其中有94%的事故原因在於人為誤判,而無人駕駛汽車的普及卻能大大縮小這一數據。但同時,無人駕駛汽車也會有潛在的安全問題:在大多數人尚不清楚無人駕駛汽車研發過程的背景下,人們很難相信旁邊經過自己的無人駕駛汽車不會對自己產生安全威脅。
因此奧巴馬認為,所有即將上路的無人駕駛汽車既需要被製造商們負責任地部署在道路上,同時也要確保人類駕駛員與行人的安全。
而對於“政府監管是否過度”這個科技公司們普遍存在疑慮的問題,奧巴馬也給予了迴應:由於政府會對快速變化的科技潮流存在反應滯後性,進而導致“錯判”,因此這套新政策的彈性空間極大,會與最新的科技成果一起發展。
總之,奧巴馬認為,政府與企業都有責任去確保人類的安全,而“建立制度”就是一項普遍的準則。這對無人駕駛技術的開發工作來説絕對不會是一項“約束”,而是告訴人們應該對每一項創新產品的安全性充滿信心。在文章最後,他也再次強調了美國政府推動無人駕駛事業不斷髮展的決心。
美國政府與汽車製造商共同呼籲建立“無人駕駛統一安全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在奧巴馬的這篇文章中,他反覆強調了由聯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來出台一套統一的無人駕駛法規。而美國交通部最近發佈的一份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聲明也附帶了一套“自願指導方針”,目的就在於提醒汽車製造商們要對自己的產品承擔更多的安全責任。
由於目前無人駕駛汽車市場還沒有一套統一的安全生產及上路標準,因此這一方針呼籲各大廠商能夠遵循由聯邦政府出台的《15項安全評估標準》。這裏面涉及了技術應用、數據記錄、車輛撞擊等問題以及與具體操作相關的倫理性探討(文章推薦:《無人駕駛汽車也遇到了哈佛公開課《公正》中的道德難題》)。
如果説有什麼能讓無人駕駛安全性受到美國政府的高度關注,那麼特斯拉在5月份發生的致命車禍無疑是推動相關法案頒佈的“催化劑”。今年5月7日,處於自動駕駛模式的特斯拉Model S 由於並未發現前方的拖拉機掛車(位置較高),因此直接從掛車下面穿過並釀成慘禍。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此前曾宣稱自己的自動駕駛系統允許駕駛員長時間將雙手脱離方向盤,但這一説法及產品卻沒有經過美國任何部門的判斷與審查。
各州政府相繼頒佈的地方性無人駕駛監管法案也引起了科技公司與汽車廠商的不滿,Google就曾表示,無人駕駛汽車監管法案需要確立統一標準,應該由聯邦政府而非州政府來制定。
此外,Google、福特與Uber等公司也通過一個名為“自動駕駛安全聯盟”的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希望政策制定者能夠開發一套統一框架,以避免因政策混亂而導致無人駕駛技術開發受到阻礙。
美國政府針對國內汽車產業的“救贖之路”
不管怎樣,我們都能從美國政府積極推行安全法案的態度中看到其對無人駕駛汽車開發的鼎力支持。從根本原因來看,很明顯,美國想重國內振汽車產業,並將底特律的救命稻草拴在了“無人駕駛汽車”的車頭上,正在大力開發無人駕駛技術的三家頂級汽車廠商通用、福特以及克萊斯勒都位於這個已經沒落的汽車之城。
而美國政府究竟對無人駕駛多上心?其實他們早在2011年就開始為無人駕駛鋪路:
無論技術多麼成熟,法律法規總是無人駕駛市場面臨的一道無法逾越的屏障。而現在,美國政府已經預備“融冰”,看到大批量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道路上行駛的情景似乎並不是那麼遙不可及。而中國呢?我們是否也能看到法律帶來的曙光?
資料來源:36Kr
本週一,奧巴馬在《匹茲堡郵報》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無人駕駛可行,但也要保證安全》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完全肯定了無人駕駛將為人類做出的突出貢獻,並表示政府將針對自動駕駛汽車推出一套新的交通準則來推動無人駕駛汽車的開發與上路。
他認為,開發無人駕駛汽車的製造商們應該遵循這套新規則以維護人們的安全。並強調各州政府也應該根據這套指導意見來實施監管。
奧巴馬發表文章推動設立無人駕駛法律法規,為“無人駕駛”繼續鋪路
我們從奧巴馬的文章中不難看出,政府將出台這項新法規的根本原因歸結於兩個字:安全。因為無人駕駛既能解決交通安全問題,但也會帶來一些交通隱患。
譬如他列舉了幾個數據,僅2015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美國人就高達3.52萬人,其中有94%的事故原因在於人為誤判,而無人駕駛汽車的普及卻能大大縮小這一數據。但同時,無人駕駛汽車也會有潛在的安全問題:在大多數人尚不清楚無人駕駛汽車研發過程的背景下,人們很難相信旁邊經過自己的無人駕駛汽車不會對自己產生安全威脅。
因此奧巴馬認為,所有即將上路的無人駕駛汽車既需要被製造商們負責任地部署在道路上,同時也要確保人類駕駛員與行人的安全。
而對於“政府監管是否過度”這個科技公司們普遍存在疑慮的問題,奧巴馬也給予了迴應:由於政府會對快速變化的科技潮流存在反應滯後性,進而導致“錯判”,因此這套新政策的彈性空間極大,會與最新的科技成果一起發展。
總之,奧巴馬認為,政府與企業都有責任去確保人類的安全,而“建立制度”就是一項普遍的準則。這對無人駕駛技術的開發工作來説絕對不會是一項“約束”,而是告訴人們應該對每一項創新產品的安全性充滿信心。在文章最後,他也再次強調了美國政府推動無人駕駛事業不斷髮展的決心。
美國政府與汽車製造商共同呼籲建立“無人駕駛統一安全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在奧巴馬的這篇文章中,他反覆強調了由聯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來出台一套統一的無人駕駛法規。而美國交通部最近發佈的一份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的聲明也附帶了一套“自願指導方針”,目的就在於提醒汽車製造商們要對自己的產品承擔更多的安全責任。
由於目前無人駕駛汽車市場還沒有一套統一的安全生產及上路標準,因此這一方針呼籲各大廠商能夠遵循由聯邦政府出台的《15項安全評估標準》。這裏面涉及了技術應用、數據記錄、車輛撞擊等問題以及與具體操作相關的倫理性探討(文章推薦:《無人駕駛汽車也遇到了哈佛公開課《公正》中的道德難題》)。
如果説有什麼能讓無人駕駛安全性受到美國政府的高度關注,那麼特斯拉在5月份發生的致命車禍無疑是推動相關法案頒佈的“催化劑”。今年5月7日,處於自動駕駛模式的特斯拉Model S 由於並未發現前方的拖拉機掛車(位置較高),因此直接從掛車下面穿過並釀成慘禍。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此前曾宣稱自己的自動駕駛系統允許駕駛員長時間將雙手脱離方向盤,但這一説法及產品卻沒有經過美國任何部門的判斷與審查。
各州政府相繼頒佈的地方性無人駕駛監管法案也引起了科技公司與汽車廠商的不滿,Google就曾表示,無人駕駛汽車監管法案需要確立統一標準,應該由聯邦政府而非州政府來制定。
此外,Google、福特與Uber等公司也通過一個名為“自動駕駛安全聯盟”的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希望政策制定者能夠開發一套統一框架,以避免因政策混亂而導致無人駕駛技術開發受到阻礙。
美國政府針對國內汽車產業的“救贖之路”
不管怎樣,我們都能從美國政府積極推行安全法案的態度中看到其對無人駕駛汽車開發的鼎力支持。從根本原因來看,很明顯,美國想重國內振汽車產業,並將底特律的救命稻草拴在了“無人駕駛汽車”的車頭上,正在大力開發無人駕駛技術的三家頂級汽車廠商通用、福特以及克萊斯勒都位於這個已經沒落的汽車之城。
而美國政府究竟對無人駕駛多上心?其實他們早在2011年就開始為無人駕駛鋪路:
- 2011~2014 年間,美國內華達州、加州等先後為Google等公司發佈測試許可證,允許無人駕駛汽車進行公路測試。這都意味着Google的無人車可以很快在這些地區上路。
- 2016年1月,美國運輸部長Anthony Foxx在底特律召開的汽車展上宣佈,總統奧巴馬計劃斥資40億美元建立支持項目,支持和加速美國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這40億美元將於2017年開始分10年撥付,主要用於支持無人駕駛汽車以及聯網汽車的研發與試點。
- 2016年2月,美國國家公路安全管理局宣佈,認可Google無人駕駛系統(Self-Driving System, SDS)具備合法駕駛員資格。這次的政府迴應成為了無人駕駛歷史上法規破冰的里程碑事件,因為科技巨頭們及汽車廠商們第一次看到機動車安全標準及道路法規有了鬆動的可能性。
無論技術多麼成熟,法律法規總是無人駕駛市場面臨的一道無法逾越的屏障。而現在,美國政府已經預備“融冰”,看到大批量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道路上行駛的情景似乎並不是那麼遙不可及。而中國呢?我們是否也能看到法律帶來的曙光?
資料來源:36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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