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了家長跟孩子之間的合同,13 歲的 iPhone 有點鬱悶

數碼情報站 於 04/01/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新年、春節都是中國人重視的節日,想買一份禮物給孩子?買什麼好呢?大部分家長不會選智能手機,怕管不過來,怕從此小孩就沉迷於屏幕後面,不再理會現實社會。家長們對於小時候街頭霸王遊戲機記憶猶新——那樣簡單的遊戲都叫人欲罷不能,荒廢學業,更何況可以裝那麼多應用的智能手機?

聖誕節, Janelle Burley Hofman 送給她13 歲的兒子 Gregory 一部 iPhone。這部 iPhone 除了運營商的合同外,還附帶了家長跟孩子之間的合同,條款共有18 項。

  1. 這是我的 iPhone。我買下的。我付款的。我現在把它藉給你。我是不是最偉大的人兒呢?
  2. 密碼我將永遠知曉。
  3. 如果它響了,接電話。這是一部手機。說“你好”,彬彬有禮。如果屏幕顯示為“老媽”或者“老爸”,別無視。一次都不可以。
  4. 每個學校日晚上7:30、週​​末晚上9:00 準時地把手機交給爸爸或媽媽。晚上它必須關機,第二天早上7:30 開機。如果你不想打某人的固話,擔心他們的父母會是第一個接電話的,那麼,就別打。聽從你內心的直覺並像我們會被尊重那樣,尊重其他家庭。
  5. 這部 iPhone 不能跟你一起上學。跟你發短信的對象們進行面對面的對話吧。這是一種生活技巧。 *半日遊、校外參觀學習、課外活動將納入特殊考慮範圍。
  6. 如果它掉進馬桶、摔到地上,或者丟了,你有責任重置或者維修。割草坪、照看嬰兒、拿出你的私房錢。這有可能發生哦,請做好心理準備。
  7. 別用這科技去撒謊、愚弄或者欺騙另一個人。別讓自己跟別人的對話如此傷人。首先當一個友好的朋友,遠離交叉火線。
  8. 那些你本人根本不會說出口的話,請不要用這部手機來發短信、郵件或者開口。
  9. 那些當對方父母在場時你不敢大聲說出的話,你也不能發短信、郵件或者開口。審視你自己。
  10. 沒有色情。在網頁上搜索那些你會跟我公開分享的信息。如果你對任何事情有疑問,可以問人——最好是我或者你爸。
  11. 公眾場合關機、靜音,把它收好。特別當你在餐館、電影院或者當跟人交談時。你不是個無禮的人,別讓iPhone 改變這一點。
  12. 不要發送或者接收你或他人隱私部位的照片。別笑。儘管你不是腦殘,有一天你也可能很傻很天真。這很冒險,可能會毀了你的青少年/大學/成人生活。這永遠是個壞主意。網絡空間比你更巨大更有力。這種錯誤的傷疤是難以抹去的——包括敗壞名聲。
  13. 別拍一大堆照片和視頻。沒必要記下所有事情。體驗你的人世經歷。它們將永遠存儲在你的記憶中。
  14. 有時將你的手機放在家裡,在這種狀況下仍保持安全感。手機並非活物,也不是你身體的一部分。學著沒有它生活。更強大地戰勝FOMO——害怕錯過(fear of missing out)。
  15. 下載或新或經典或不同於幾百萬同齡人都聽的歌曲。你們是有史以來最方便接觸音樂的一代。享受這份禮物的好處。拓展你的視野。
  16. 時不時地玩單詞遊戲、謎語或益智類游戲。
  17. 睜開你的雙眼。看看你周圍世界所發生的一切。從窗口眺望。聽鳥兒鳴唱。散散步。跟陌生人聊天。放下 Google,自己遐想。
  18. 如果你搞砸了,我會沒收你的手機。我們需要坐下來談一談。我們將從頭開始。你和我,我們一直在學習。我和你一隊的。我們一起面對問題。

看到這樣的條款,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必須承認,我想喊:“媽,算了,我還是不要iPhone 了。”不過作為一個13 歲的孩子,情況是不一樣的。想想我們13 歲時,身邊朋友流行什麼,我們不也喜歡跟著用些什麼,比如溜溜球、四驅車。如果沒有,我們顯得很不合群,甚至可能產生社交上的障​​礙,特別對男孩子來說。

所以,如果曾經有一部iPhone 擺在13 歲的我面前,儘管帶著18 個限制,我還是會說:“我願意。”當然,接下來估計就是青春期叛逆的我跟父母的抗爭,比如會覺得父母的限制讓自己很丟臉,還像個小孩子一樣被管著。

“合同”這一概念正是成人的範疇,剛好契合青春期的申訴——我是大人,我需要被尊重。所以Janelle 從第一條就明確了iPhone 的所有權,從而奠定合同條款的基礎。

我想如果我是Gregory,偶爾還是會鬱悶,會發脾氣,想藉用小孩子的身份耍耍賴,爭取更大的自由,但冷靜下來後,依然會履行合同。而對於那些取笑我被限制的同學,好吧,你們看似擁有更多自由,但你們卻可能被它毀了。也許我還能從自己的脾氣中學會妥協,保持平和。

當然在我小時候,更現實的問題是也許一個家庭負擔不起孩子這種“同齡人的社交玩具”,所以,就家庭現實,家長跟孩子進行理性對話是很有必要的。

回到現在的角色,一個成年人,我覺得其中一條條款深深打動了我:
引用有時將你的手機放在家裡,在這種狀況下仍保持安全感。手機並非活物,也不是你身體的一部分。學著沒有它生活。更強大地戰勝FOMO——害怕錯過(fear of missing out)。

害怕錯過閨蜜的電話,害怕錯過男友的短信,害怕錯過新微博而不斷刷新……在手機上我確實會有這樣的問題,彷彿慢了一分一秒都不行。手機那端的事情真那麼重要?還是因為內心想逃避手頭現實中的事情?除此之外,害怕錯過地鐵,害怕遲了淘寶上那雙鞋子就被買了,害怕以後遇上的人都不如EX……當然,我不是倡導什麼都無所謂,而是在想:是不是我們自己心裡還不夠強大?


轉載自:ifanr
資料來源:janellburleyhofmann.com
圖片來源:freehdwall
標籤: iPhone  合同  Janelle Burley Ho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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