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注:App Store 遭遇了大規模信息安全攻擊之後,蘋果公司表示,正在對 App Store 進行清理,刪除其中的惡意應用。如若病毒對用户造成危害,有關賠付問題業內説法不一。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祕書長鬍鋼則向記者介紹:“從法律來説,目前所有軟硬件公司都會在協議中註明,如若發生潛在威脅,盡了通知的義務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基本可不承擔責任。”
本文轉自新浪科技。
2003年“衝擊波”事件
2003年的微軟遭遇的“衝擊波”是最具危害力的病毒之一,至少攻擊了當時全球 80% 的 Windows 用户,當時,微軟第一時間提供了針對該缺陷的補丁軟件。但對於微軟相應該承擔的責任,並未做更多探討。當時比爾·蓋茨表示:“計算機病毒的攻擊仍然在不斷爆發,人們所使用的微軟產品到目前為止還不能完全阻止病毒的攻擊,對此我們感到非常抱歉。”
感到抱歉就完了?對,就完了。
科技公司用户註冊協議一律霸道
用户在使用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務之前,有一個註冊的操作,在這個環節中,需要確認同意該公司給出的用户協議,如果不同意,則無法完成註冊,也沒有辦法使用該產品或服務。
這裏,我們以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為例,一方面這是一個涉及用户財產的服務,安全極其重要,另一方面這是一個在中文互聯網世界被廣泛使用的應用,覆蓋面很廣。我們來看看用户在註冊支付寶時必須同意的《支付寶服務協議》關於黑客入侵的部分是怎麼説的:
引用本公司系統因下列狀況無法正常運作,使您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時,本公司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狀況包括但不限於:
(一)本公司在本網站公告之系統停機維護期間。 (二)電信設備出現故障不能進行數據傳輸的。
(三)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恐怖襲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統障礙不能執行業務的。
(四)由於黑客攻擊、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或故障、網站升級、銀行方面的問題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者延遲。
實際上,不僅是支付寶,目前幾乎所有互聯網公司在用户“必須同意”的協議中,都有類似的免責條款。而用户的選擇只有勉強接受,但是在遇到這次蘋果 XCodeGhost 安全事件的情況時,無法得到任何賠償,只有吃啞巴虧的份兒。
資料來源:虎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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