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南憤青 陳宇。本文頭圖由視覺中國授權,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我今天發了個帖子説要給百度洗洗地,結果還沒説怎麼洗,一堆人瘋狂上來罵我,讓我花了不少時間清理垃圾。其實我的原意是想説,我可能會寫一篇文章,談談我自己的理解,但是這個理解可能會給很多人理解成是給百度洗地。雖然我本意沒有任何替百度洗地的想法。我大概想從四個方面來談這個話題。很多話題其實我以前的文字都提到過,大家將就看。
第一點,我想先談談互聯網平台的優勢和弊端
這個問題其實我在風吹江南之互聯網金融這本書用了一個章節來論述,我的核心是想説明所有的平台模式的優勢是:最大限度的拓展了整體的效率提升,但是帶來的弊端是什麼呢?是個體的效率的降低。世界上沒有那麼好的事情,同時讓個體和整體的效率都有提升,那只是個理論假設,現實並不存在。
我們先做個基本闡述,當然以下概念都是我自己的理解,不代表普遍社會規定。
第一個,我認為平台分為兩類,一類是分佈式,一類是集中式。分佈式代表了去中心化的概念,去中心化,可以解決集中模式下計算能力不足的問題。怎麼理解呢?以嘀嘀打車、快的打車和慈善作為案例,簡單分析下。
過去傳統的叫車方式,是把所有的需求通過出租車公司的CALL CENTER(呼叫中心)彙集起來,然後由這個後台統一分配給就近地區的司機。這種集中撮合匹配的方式,是要靠極大的數據彙集產生小概率的匹配。在實踐中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沒有足夠大的供需數據,就無法有效匹配。也就是説,如果沒有多少司機接入這裏,那麼乘客打再多電話也解決不了叫車的問題,這裏説明供給必須是海量;同樣,如果司機都接入進來了,但沒有多少乘客打電話進來,那麼也是毫無意義的,這個平台就沒有價值,説明需求也必須是海量。在供需雙方都是海量的情況下,成交的可能性才會大。
但是,如果海量的供需雙方都要通過這個中心來實現匹配的話,那麼一旦數據過多,又會出現計算能力不足的情況。大量的數據在匹配中心這裏集中,需要這個中心具備極強的處理能力,但現實是往往沒有中心能滿足這種匹配需求。實際上,往往等中心匹配上的時候,乘客已經不需要司機了。並且,集中匹配還面臨着流量波動問題,如打車高峰期,突然爆發極大的流量需求,其他時間則明顯需求較少。流量的不穩定,也使得集中處理的方式需要大量的宂餘計算能力,從而增加成本。
互聯網技術的出現,提供了解決此類問題的另外一種方式。它就是搭建一個交易平台,讓所有的需求和供給都在這個平台上自我搜尋和匹配,把集中式匹配變成分佈式的“點對點”交易狀態,從而解決了集中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最終從總體上優化了資源的匹配效率,讓原先一直無法解決的問題通過互聯網很快地解決了。並且由於去掉了中介,從而可能成本更低,淘寶就是壓縮了大量中介的典型分佈式平台模式。
但是,這種看上去很好的分佈式平台模式的弊端是什麼呢?
由於各自尋求匹配的自我優化行為,所以會受限制於個體的差異性特徵,從而會發現很多個體的匹配效率是很低的。這產生的問題很多,如叫車過程中,會發現司機爽約、客户爽約等不好的情況。在淘寶裏就會發現很多人自我識別能力有限,經常會買到假貨,甚至是買了大量無用的東西,從而實際的購物成本是增加的情況。
所以,我們也發現大量的非分佈式平台模式的電商其實也都在興起,例如京東他就是集中式的模式,通過統一篩選,統一流程來滿足個體的高效率需求,但是這種前提必然是無法把規模做大到淘寶模式。因為兩個是截然不同的商業模式,但是他們的並存,恰恰説明了什麼呢?説明了,它們其實都是滿足人類不同時候的不同需求的不同商業模式,不是嚴重對立的,是可以並存的。
人在某些時候,願意自我滿足效率,譬如很着急不允許出錯的時候,就會選擇集中模式,而在某些時候對效率要求不高,追求成本較低的時候,則會選擇分佈式模式。這個在打車裏很常見,如果接待貴賓的時候,用神州專車,如果只是自己不趕時間就會選擇滴滴打車。
所以總的來説,布式平台模式,最終其實是通過犧牲個體的效率來抬高整體的效率的。世界必然是如此的,不可能存在一種完美的模式,都是特定技術條件下,特定階段裏誰更合適的問題。
我在文章裏這段話是用來闡述一個簡單的邏輯的,就是金融是否適合分佈式,我認為放到金融領域裏面來看,很多事情是不能接受犧牲個體的效率來換取整體高效率的,而是需要降低整體的效率來換取個體的高效率。哪怕整體效率再低,也必須堅持,如司法體系、貨幣體系、金融體系等等。這種情況下,分佈式計算就不如集中式計算。所以,這也是可能為什麼全球範圍內的P2P 模式,並不能如預期一般地取代傳統金融的原因。
我之所以花很長的事件來説這個案例,其實是想説明百度其實也是滿足分佈式商業模式的特徵的。區別一個商業模式是否是分佈式還是集中式,很簡單,其實就看是否存在個體失效的問題就可以了,凡是一切依賴自我能力或者運氣等因素產生不同變數的商業模式本質都是分佈式的商業模式。從這個角度來看,互聯網上所謂的信息檢索商業模式本質就是典型的分佈式模式,因為不同的人在互聯網上檢索信息,哪怕信息是一致的,但是受限制於個人能力等不同,其結果必然是不一樣的。
目前大量的所謂共享模式本質也是分佈式模式,我其實在另外一篇文章寫過分佈式模式所需要具備的幾個基本前提,凡是不符合這些前提的要去做共享經濟都是死路一條。這裏談百度事件,所以就不去提那個了。
我們繼續往下説下去,這裏就回到分佈式模式裏的很重要的一個特徵,也是本次事件最重要的一個糾結點就是百度在這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它是信息的製造者還是渠道提供者,最終產生的責任和義務其實是不一樣的,這個問題很難解答,我也不準備具體深究百度到底是什麼角色,我還是從商業邏輯來看,分佈式商業模式裏的第二個重要命題就是受到操控的不對稱信息的產生。
第二、互聯網本身不對稱的信息以及容易被操控的信息
作為信息的分佈式模式,那麼產生個體失效是必然的結果,我四年前就寫過互聯網其實是產生了更多的不對稱信息,它極大的加劇了整個社會的對信息的不對稱,與此更大的危害還在於它更容易操控信息的不對稱。
最近幾年,許多專家教授都在鼓吹互聯網降低了信息不對稱,他們認為互聯網就是信息高速公路,可以瞬時、分佈式溝通信息,是信息大爆炸。現在眾多民眾和機構都使用互聯網傳播信息,互聯網在消除信息不對稱上起到巨大作用。從金融角度來看,特別是證券行業,不論是對監管部門,還是中介機構,都有責任和義務充分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尊重投資者作為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原來中小投資者信息獲取渠道有限,互聯網就是通過改變信息傳播的方式來改變這一狀況。
但是,互聯網只是提供了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可能性,而現實中卻是在製造更大的信息不對稱。為什麼這麼説?因為信息不對稱能否降低,關鍵不在於信息是否更多,而在於信息搜尋與匹配的效率是否更高。互聯網不僅傳輸信息,同時也生產大量信息,因此用户碰到更多垃圾信息的可能性會大幅抬高,受到錯誤信息源干擾的可能性極大增加。
以微博為例,大多數民眾不具備辨別謠言的能力,信息信任博弈的最終結果是,人們將選擇自己相信的東西去相信。在一些專業論壇上也可以發現這個問題,譬如現在很多人在母嬰論壇上看育兒經驗,對於同一個問題的説法截然相反,使得民眾不知道該相信誰,最後還得去醫院。
有人在演講中提到一個案例,説美國FBI發佈了“十名通緝要犯(Ten Most Wanted)”,通過移動互聯網,十秒鐘之後,一箇中美洲居民發現其中一個是自己的鄰居,然後立即“私信”給FBI,半小時後逃犯被抓獲歸案。他把這種現象叫“瞬間聚合”,即信息傳播方式導致的“警察與百姓的零成本接觸”,從而徹底改變了“警察抓壞人”的模式。
我對此覺得好笑,因為我在美國訪問期間,也聽人説起了這個事情,這個事情的背後是什麼呢?是警察部門的抗議和投訴,因為總是有不少人疑神疑鬼、有意或者無意地把認為可能的嫌疑犯的信息傳輸給警察部門,導致警察疲於奔命,而且效果奇差,大部分都屬於無效信息。現在在美國,人家當這個是笑話在聽。
互聯網的世界就是這樣,大家都拿自己相信的東西來驗證自己的結論,過濾掉自己不願意聽的東西。這反過來進一步印證,信息並不會因為互聯網而變得對稱起來,互聯網只是增加了信息對稱的可能性而非真正提高了信息對稱的實際數字。什麼意思呢?你如果把自己當成專業人士來要求,用心地大量蒐集信息、分析信息,你是可能達到對稱的,但是這樣的成本其實是也很高的。而如果你是一般的屁民,不能達到專業人士的高度,你接觸到的信息越多,那麼你碰到的噪音就越大,正確信息的佔比其實就越小。
所以,互聯網很難解決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有了更多的信息之後其實是更加不對稱的。非專業人士對專業問題往往缺乏認知,更傾向於接受聽上去合理的結論,而非去理解和認同推論過程,使得大量真實信息被淹沒。互聯網在這個方面,是變相催生了很多偽專業人士,更犀利的言辭,更好的外在形象,聽上去更合理的結論,都會讓人更樂意接受,但是這些未必是準確的信息。
更為根本的是,信息不對稱背後反映的是市場參與主體之間的差異性。典型的委託代理問題,委託人(投資者)和代理人(金融機構)容易因為目標不一致而出現激勵不相容,表現為事前的逆向選擇(如高收益的項目往往是高風險客户)和事後的道德風險(貸後風險)。正是由於市場參與主體的差異性無法消除,才產生了同一資產風險定價的差異性,也才有了風險資產流轉交易的需求。因此,信息不對稱反倒是金融中介產生的一個因素。
市場普遍的情況是:同樣的基本面,有人賣出,有人買入。同樣西湖邊的一塊地,都會產生不同的看法,背後反映的是參與主體之間的差異性。由於投資者對風險預期的不一致,博弈之後才形成市場均衡,這恰恰説明了參與主體的差異性是市場產生的基礎。這種差異性反映在市場主體的專業背景、經驗累積、風險偏好、投融資需求等各方面,甚至佔有資源的不同都會產生極大的差異,一個個人去競拍和一個房地產企業去競拍,兩者的定價差異是極大的。而這些都需要專業機構來進行風險的識別、定價、監測和管控。
按照上面的邏輯推演下去,面對海量信息,作為個體,第一個困境就是無法充分蒐集信息,因為時間有限,能力有限;第二個困境是收集信息以後,怎麼判斷,哪些是有效信息,哪些是無效信息;第三個困境,就是確定了所謂有效信息之後,如何做出決策。即使是對有效信息也存在不同的判定結論,正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大家看股票,所有的信息理論上都是公示的,但是大家得出的結論依然不同,有人看漲,有人看跌,反映的是一種能力不對稱。在金融領域裏面,信息不對稱不是主要的,更多是能力的不對稱。所以,即使假設百度沒有任何利益導向在裏面的情況下,難道就不會出現魏則西的案例了?其實我覺得這個是不可能,也不現實的。
在西班牙有一個公益視頻,是教導民眾在醫療問題的時候,DON’T GOOGLE IT,教導人家不要相信Google,Google的排名跟是否競價無關,也就是説,在正常的信息檢索的情況下,其實也是容易出現一樣的問題,這個其實是基於人性問題的。我們身邊其實很多這種情況,人容易極度樂觀,也容易極度悲觀,樂觀的時候,就會相信檢索到的樂觀內容,悲觀的時候就會相信檢索到的悲觀信息,都在挑選自己想看的答案,一會高興,一會不高興,也是基於這個特徵,事實上很多專業人士都建議不要百度醫療相關問題,一點點問題都會自動去對上號,患得患失。
互聯網上有兩個極度恐慌的社羣,一個是恐艾,一個恐狂,前者是害怕艾滋病羣體,後者是害怕狂犬病羣體,都屬於典型面對不可測的危險的時候,自我恐慌。他們普遍特徵就是每天檢索互聯網相關信息,然後每天懷疑自己得了艾滋病或者狂犬病,無論專業醫生怎麼跟他們説沒事,他們都不信任,他們寧願信任互聯網上檢索出來的信息,患得患失。
這個社羣是普遍存在的,都反映人在面臨自身危險的時候的心理失衡。所以個人感覺,魏則西案例僅僅説是因為信賴百度而相信這個醫院,是有點違反常識的,後來看到內容説他在知乎被騙了幾萬塊錢,也是因為説日本有醫生可以看好他的病,從這個角度來看,他肯定也是窮盡了所有的信息之後,得出了他認為合理的決策。這個決策如何做決斷,百度是否在裏面扮演了特別重要的參數,我們都是不得而知的,但是這裏我想解釋的其實是面對紛繁複雜的信息的時候,每個人自己的過去經驗、社會的學識,以及自我的認知和當時的心態都會導致他做出不同的決策,這個就是典型的分佈式信息商業模式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説,百度無論怎麼做,都會有人做出不恰當的決策。這個角度來看,其實百度的商業模式決定了他必然出現這個結果。這個就是商業模式的弊病所在了。
當然,我在這裏強調的最重要一點其實不是給百度洗地,而是因為事實上,我們知道百度所提供的信息,可怕的地方其實在於它所篩選的信息其實是操控過的信息,並且操控的過程是盈利的,這個其實就是一個很大的道德瑕疵。也就是説,你如果只是因為商業模式本身有缺陷而導致的失效,大家都是能理解的,但是你明明知道自己的商業模式有缺陷,你卻操控這種缺陷,放大這種模式帶來的弊病,那麼你就是違背道德的。這個指責的邏輯是非常合乎情理的,市面上一片倒的針對百度的怨恨,都是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
那麼,我們先闡述它是如何操控這種信息的?事實上分佈式模式,看上去是信息是自我產生的,但是實際上作為平台的運營方是明顯可以操控數據的,百度、阿里、微博等模式都是很明顯的。它們可以通過後台調整它們想要的數據信息給你,所有的平台模式都是可以如此操作的,淘寶排名第一的類目,都是阿里可以設定給你的,跟真實數據無關;微博置頂的內容,甚至大V的產生,都是可以後台調整的。
也就是説,阿里想給你看什麼內容,你就看什麼內容,微博想讓你得到什麼信息,你就得到什麼信息。在微博如日中天的時候,我就質疑過微博,有意識的引導輿論傾向,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它可以瞬間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百度就更是如此了,這裏就產生了巨大的盈利空間了。競價排名的模式由此而生。我2012年有篇文章講阿里的商業模式裏的一個弊病,就是所謂的渠道模式,裏面也提到了百度一樣的問題,當時這段話,我給摘了出來,我是這麼説的:
引用“淘寶自己認為也是假貨的受害者,這個説法很難説對錯,我們從客觀現實邏輯來看,淘寶初期一定是受益者,當然這個責任首先並非是淘寶自身的責任,但是客觀來看,假貨對淘寶是有利的,淘寶的收費模式離開對商户收費這點外,只能是廣告費的收入了包括常見的競價排名、直通車等模式,這種模式更多是通過流量購買實現的,在成千上萬的商品裏如何能脱穎而出的辦法並不多,比較現實的路徑就是在更多頁面展示你的產品,這個時候,怎麼辦?向淘寶購買流量,那麼OK,就競價,競價自然就出現一個結果就是利潤高的東西,才能支付更高的競價費用,就越能排名靠前,什麼東西利潤最高?自然是假貨了。
在互聯網上我們經常發現這個問題,李鬼比李逵有名,差的東西比好的東西賣的好,為什麼呢?因為成本構成不一致,一個真品的利潤空間只有10%,一個假貨卻有300%的利潤空間,那麼在同等情況下,就自然更有排名靠前的辦法,獲得更多的流量。
引用這裏其實還跟中國特定的階段也有關係,淘寶上面很多並非是真的假貨,而是非正品,在很多時候對於價格的敏感使得很多人寧願放棄相對的質量要求而對低價物品的進行追求,就是特定階段的特徵,能用就行,是很正常的情況。例如蘋果數據線,正品200多,非正品20多,都能用,何必追求正品?這種情況也會在淘寶上不斷出現,甚至可能高於對正品的要求。
但是不管從哪個角度看,當流量成為所有商業的核心的時候,那麼只要對流量有影響力的人或者事物或者規則都必然會成為利益尋租的對象,這點可以參考淘寶小二腐敗發生的必然性,阿里內部成立廉政公署,進行專向稽查,很努力,但是的確很難禁止,理論上都是規則設定的結果。
引用事實上,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問題其實,並非是淘寶出現這個問題,所有的互聯網公司都有這個問題。百度排名裏,我們往往會發現排名靠前的都是那些暴利行業,支撐百度收益最高的幾個都帶有很大程度的黑色、灰色的產品,什麼假藥、理財產品、醫院什麼的,為什麼啊?因為他們有更高的收益空間來支撐流量的購買。什麼是渠道?這就是渠道,就是差的東西通過去到能賣的比好的東西更好的銷量,渠道價值就出現了。這個模式最終使得假貨很大程度上很難通過本身來被規避,淘寶雖然很努力在打假,但是平心而論,這種假不好打。而且是兩難,打假會降低收益,不打假損失未來,所以這個角度看,淘寶的確也是假貨的受害者。”
過去幾年明顯的產能過剩,使得大量的產能都期望通過互聯網來實現快速變現,最終就使得互聯網的渠道價值大大被強化了。於是我們所看到的信息,最終都是被操控的信息,這些操控的信息最終其實就使得大量用户最終接受了被歪曲的信息,然後基於這些信息基礎上,要形成正確的結論其實就很難了。
我一直説,判斷一個事物的核心其實是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充分有效的基礎信息,第二是去偽存真的辨別基礎信息,第三才是真實信息基礎上的有效決策。而第一件事情就出現偏差的情況下,要得到有效決策其實是難度很大的,而且實踐過程中,我們也發現,絕大多數互聯網用户是不具備任何辨別能力的,這個結論,跟現實中的數量比例是接近的,社會就是這樣構成的,最終網絡上的呈現也必然是這個結果,這些人對信息不存在任何的識別辨別能力,你告訴他什麼,就是什麼了。這種基礎上的決策能有正確結論的確是很難的,在別的領域其實就算了,淘寶上買個假貨,騰訊上玩個遊戲,買個理財產品虧點錢,其實都不會死人,但是用在醫療上其實問題就很大的了,最終的結果就是出人命。
我在別的事情上或許會很刻薄的説,活該,但是在醫療這個事件上,的確很難説出這個話,我們真不能因為自己能力比別人出眾,辨別能力比別人強,就去指責弱者活該被騙去死的基本邏輯。這個角度上看,我感覺是比較悲哀的,那麼這個事件的責任在誰這裏呢?現在市面上一片指責百度的聲音,但是,我真沒覺得百度是最該死的那個人,不管是幫兇還是同謀,總歸併不是整個事件產業鏈上的核心。
那些治病的醫院,那些獲得三家的資質,那些存在很多年卻一直沒有定論的各種爭議,每個節點都在反映社會問題,單獨從道義上強調百度本身並不能解決問題。換成是我站在李彥宏的位置上,我也未必下得了手砍掉這塊業務,事實上,被大家喜歡的Google,認為不作惡的Google,也做不到,他們也是在明知故犯的路上做了七年,才被人釣魚執法,然後罰款五億多美金才徹底放棄的。
所以在商業利益面前談自律,是過於勉強企業主體了,其實我感覺所有的商業機構其實在市場上逐利性是第一性的,這種極其可怕的盈利色彩,一定是橫向無邊際的擴張的,道義回到最後,很難拖住他們往前的步伐。一味要求不作惡,我相信是不可能也不現實的,在錢面前,要守住底線,我從來不相信,也不現實,你讓一個男人懷抱裏一個美女,然後讓他自律不允許碰,我覺得神仙也做不到。你能做的就是嚴格的規定,你可以碰,但是碰了就要割雞雞,那麼估計他就不敢了。
所以,我一直説利益面前,他律一定比自律重要。這點上我真不覺得百度的責任更大這個説法。是否違法的事情,其實我們都説了不算,關鍵是説了算的人,一直不説話,那麼社會就一直髮生着各種不公平的事件,然後被公關,然後再發生,然後在被公關,最終就是等着一個事件的大爆發。顯然百度等來了這個大事件。
在金融、教育、醫療等核心公共安全的事件上,我很多次都駁斥過所謂的市場主義者,千萬別在這些領域對人品道德有太多的期望,人性本質是趨利避害的。所有道德指責百度的人,如果真到了百度高管的位置,一個個都可能會內心無比激動,這個就是現實,而且做的也未必會比現在對百度好到那裏去。
天天在那裏喊着要有社會底線和良知的人,未必底線和良知就真比別人高,嘴上喊喊都是容易的而已。所以,唯一能信賴的就是他律,而不是自律,基於道德對一家商業機構的要求,最終都是扯淡而不現實的。當然這裏提出的另外一個命題就是,監管是有成本的,分為兩個成本,一個是實際付出的現實經濟成本,另外一個是能力成本。前者反映監管要花多少錢。後者反映花了錢之後,有沒有能力管好。這個是考驗監管水平的。
説的有點多了,我只是想闡述作為百度而言,操控了不對稱的信息以此牟利在道義上被譴責一定不冤枉,如同淘寶被譴責賣假貨,也都是現實客觀存在,都不冤枉,這些都是不需要否認的事情,都是常識,因為無論暴利來自於何處,最終轉化為用户成本,收費越高的地方,一定貓膩越多,這個是常識,在這種常識的基礎上,那麼什麼譴責都是正常的事情了。
事實上,這裏我們需要被教育的其實還有前面説的80%的傻逼網民,我一直強調一個很現實的悲催言論,屌絲從來都是自己的掘墓人。我想起2014年3月18日,我跟央視記者張琳的一個專訪的對話記錄,裏面核心的觀點,就是這句話,屌絲從來都是自己的掘墓人,當時的背景是互聯網上一窩蜂的在反對央行監管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這個場面去年也出現過,當時我把這個定位為互聯網時代的輿論戰,我的原話是説:
引用“這個事情的的確確反映了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我覺得我們的監管部門對互聯網的了解,真的是不夠,在輿論戰上是完敗。政府部門的危機公關能力很差,從頭到尾像個小寡婦一樣,躲在家裏不吭聲,弄到老百姓還真以為政府出的陰謀詭計,形成這個判斷以後,你再出來説話,估計也沒人信了。互聯網的時代,是個快速定性的社會,面對問題一定要堅決果斷地自證清白,然後也要了解屌絲的想法,理解屌絲的思考邏輯。有時候要允許自己犯點錯誤,工作的時候放開一點點尺度,你一直是説我要零出錯,公眾對你的要求只會越來越嚴。零容忍它最終會釀成大禍,我覺得這個可能是我們政府需要去想的一個事情。
第二個問題是未來的壟斷可能更多來自於把握了現實大量資源的大企業,而非來自政府。從3月11日出台支付的徵求意見稿開始,經歷了一天的沉默期之後,從暫停虛擬信用卡、二維碼支付入手,鋪天蓋地的輿論都一邊倒地砸向監管部門,很難説沒有幕後推手。市場是會傳遞弱智的,一旦一個陰謀論出現,會很快流傳,而且在互聯網上日趨集中的三座大山,在此刻都是統一戰線,擁有極大的資源來掌握話語權,給監管部門帶來的壓力是極大的。我估計這段時間,銀聯是躺着中槍,而監管部門則是欲哭無淚。確切説,屌絲向來都是自己的掘墓人,這次至少在暫停二維碼這個事情上,央行做的是對的,安全不是藉口,而是實實在在的訴求。”
屌絲的一個典型特徵其實就是隻看到眼前的好處,而看不到好處背後的壞處,這個特徵使得他們特別容易情緒化。事實上,我們對互聯網的監管其實一直在研究如何提上議程,但是面對的阻力是極大的,為什麼呢?因為互聯網上追求自由,總覺得監管是不好的,但是他們沒有想過很多便利的背後,是犧牲了未來的代價為前提的。
最近很多事情很明顯,例如滴滴打車,微信支付,都讓你免費使用,讓你依賴它,離不開它,像毒品一樣,然後等你離不開的時候,狠狠的殺你。而屌絲以為自己得到了便宜,但是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呢,是你被屠殺一輩子。滴滴打車現在越來越貴,因為不補貼了,微信支付稍微收點費用,一對屌絲大呼上當,但是有沒有想過,這個還不是你自己當初認為無限美好的選擇麼?
第三個問題,我一直想談談百度怎麼了?
百度怎麼了,這個問題,其實我很早就想問了,從我個人感覺角度百度其實一直挺不錯的,但是Google走了之後,就很差勁了,這個問題分兩個層面談:
第一個層面,其實我們得承認百度做大不是因為Google離開了,Google在沒離開之間,在中國做了那麼多年的業務,也就一直幹不過百度,因為百度更懂中國,當然也跟百度用了很多有中國特色的產品有關係。至於説是Google不作惡,這個事件真的很難説了,當情懷聽就行了。一家60%以上收入來自廣告的公司,要不作惡其實本身也很難。但是Google後來離開了,這個事情的結果很出人意料,失去了中國市場的Google越戰越勇,現在極為牛逼,而得到中國市場的百度卻日益衰退了,很快被擠出BAT,百度怎麼了?
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也沒得到一個特別好的答案,最後我只能把案例歸為創始人格局問題吧。從格局角度來看,我真心認為格局最高的是馬雲,馬雲的格局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是自我顛覆的魄力,第二個是捨得讓的格局。我一直不喜歡馬雲,我是很多人眼裏的阿里黑。我不否認我的確很不喜歡馬雲的道德論,什麼事情都喜歡扯到道德上去,總能給自己找很光明正大的理由來做一些合適和不合適的事情。賺錢就是賺錢,何必總給人感覺錢賺了還要被拉着説幾句,我是為你好,才賺你的錢的論調。
但是我也從來不去否認馬雲對中國電商所做的貢獻,以及阿里在過去幾年中所起到的巨大社會價值和意義,這個世界上,道德跟社會價值是沒有必然關係的,沒人規定道德好的人一定是對社會有用的,而且往往相反,道德君子對社會的危害極大,誇誇其談,正事不幹,還妨礙別人幹正事。幾千年來,所謂的社會推動者,往往都是很難用道德評價和判斷,只有結果論,是好還是壞而已。因為要做事情,必然會被論是非,就必然會有這樣的那樣子的問題,只有站着説不腰疼的人找不到把柄,類似我這每天罵娘,最多被人説幾句傻逼而已。而幹事情的人不一樣,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是人總歸是有優點有缺點,而且更好玩的事情,優點往往就是缺點,缺點就是優點,是合二為一的,不可分割的,例如説你很堅持,反面看就是腦子一根筋,説你很聰明,反面看就是很滑頭,説你很善良,反面看就是心腸軟,説你很道德,反面看就是迂腐。就是如此的意思而已了。
馬雲的自我顛覆的魄力,從商業邏輯上來看在於一直把自己丟在不安全感的境地,他在過去十多年裏最牛逼的地方在於知道每天都很危險,要活過明天,所以他總是能在自己最好的時候轉型。我記得他説過一句話,他説,企業只有在最好的時候轉型才有機會,事實也是如此,阿里在B2B如日中天的時候,孵化出了淘寶;在淘寶如日中天的時候剝離支付寶,每件事情都在想着我死了,我一定要有牛逼的東西能活下去。所以B2B死的很透徹了,但是在活着的時候養育了淘寶這個大兒子,同時順帶這也養了支付寶這個孫子,兩家萬億規模的公司就是建立在B2B基礎上的, B2B也該瞑目了吧。馬雲這種你們都不喜歡我,但是不得不看我得瑟的牛逼風格,反正也就沒什麼好説的了。
他第二點我感覺還是很有個格局的地方是捨得讓的魅力吧。我在深圳跟某大佬談天的時候,他説他自己格局很大,我説扯淡吧,跟着你的人,到現在要名沒名,要錢沒錢,你還好意思説自己格局大,都是騙騙人的玩意而已,做老大的不能讓跟着你的人都發家致富,自己一個人每天天上飛來飛去,爬來爬去,算什麼格局呢?馬雲至少讓那麼多跟着他的人都功成名就,總是源於他捨得讓的魅力吧,也就如此捨得,才能讓阿里的狼性十足,反正阿里的公關氣質,就透露出不允許別人説一個不好的霸道。我當年寫一本書《支付革命》,裏面提到了支付寶的一些不太好的地方,他們的副總裁直接打電話説,必須讓我們修改,否則他就抵制我們的書,這種底氣,我估計也是隻有馬雲調教的出來吧。要麼就是給錢多,要麼就是洗腦好吧。
這點從最初的不喜歡,到現在覺得也能接受還是有一些感觸,回到企業本身角度來看,真正好的企業文化,其實一定是讓你對手説你不好的公司,一個公司存在的基礎是賺錢,而你賺錢一定意味着你對手虧錢。所以,一個不賺錢的公司,天天別人誇你好,有什麼用呢,你只有讓對手活不下去,天天罵你,才能説明你好啊,而這樣的公司往往才是賺錢的公司。這個角度看,從阿里、騰訊的角度看,他們都做到很好,他們有很多非常恨他們的對手。
其實,騰訊也在這個方面表現出絲毫不低於阿里的氣魄,騰訊的鵝廠搞死了無數的互聯網創業者,都讓人無處可去,滅的人家毫無脾氣。從互聯網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極大的擴張主義者,讓互聯網寸草不生的主,這個對社會或許是壞事,但是對他們自己來説,這個是必須要去做的事情,黑暗森林法則,就是我不搞死你,就是被你搞死,所以,我只能搞死你。當然還敢搞死自己吧,騰訊最牛逼的地方,也在於敢於自我變革,意識到移動端的到來,用微信滅掉了手機QQ,這種勇氣和自我顛覆的勇氣其實首先就是要有巨大的缺乏安全感和魄力才可以做出來的。
但是相比百度呢?其實百度面臨的問題更大,百度在移動端入口不斷被分化的情況下,卻一直沒有突破和進步,什麼事情都比別人慢一拍,更沒有清晰的戰略級產品出現,甚至在很多明顯缺乏優勢的領域跟對手正面作戰。在過去長達十多年的壟斷時期,居然一直沒有孕育出一個新的未來,尤其一直被詬病的醫療問題,屬於長期致命問題,是個人都知道要解決和培養新的盈利增長點,但是百度卻在這個充滿爭議的領域居然越走越遠,直到泥足深陷。這個也是否側面説明了李彥宏沉浸在自己所構建起來的優勢地盤裏,過於自信了,或者説不敢挑戰和顛覆自己的過去路徑依賴。
所以,沒有了對手的百度,喪失了方向,迷失了戰略的背後,可能是李彥宏自己也迷失了,不知道怎麼往前走了。的確也是,要顛覆過去固有的成功依賴,走出不一樣的路的辦法可能要麼提升自己,要麼就是培養出更好的梯隊或者更好的組織體系,而這個體系顯然我覺得百度做到並不好。
我覺得百度的組織體系一直有問題,這個跟我多次接觸百度團隊都有這種感覺,總覺得百度很散,缺乏核心統一的價值觀文化,這個很虛,但是一直是一種感覺。面對百度不同的團隊,給你的感覺是不一樣的,跟阿里的強勢文化,騰訊的低調但是強勢文化不同的是,百度的團隊千差萬別,各個板塊之間協調也很差,這次的公關也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作為互聯網公司如此弱智的公關,基本上很明確的説明這個公司病了。
我後來自己總結公關兩個很明顯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在死人這麼重大的事情面前,強調自己的合規沒違法是個很大的忌諱,不但中國人,全球都是人死為大,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第一應該強調的是對生命的尊重,而不是撇清責任,而且整封信,冷冰冰且沒有一點的人文關懷的語氣,這種情況下是得不到任何的好印象的,互聯網上發酵起來跟這封信是有必然的聯繫的。
第二個問題百度説第一時間聯繫了家屬,結果沒多久家屬致信財新網説百度沒有任何聯繫,公關公到這個份上,我也是第一次見到,聯繫了就是聯繫了,沒有聯繫就是沒有聯繫,這麼簡單的事情總有一個人在説謊。其實很簡單的事情,如果沒有聯繫過,説聯繫了,直接可以開除公關部了,如果聯繫了,家屬説沒有聯繫,公關部第一時間貼出聯繫電話,直接打臉回去,還能挽回不少分數。被人冤枉了,還委屈着,意義在那裏?不知道百度這次為什麼會出這麼多問題,真是不太弄的明白。
最後,我還是覺得任何一家公司的成長都不是一帆風順,百度的這次事件給百度這家公司敲了一個很大的警鐘,如果能喚醒這家沉睡的公司,也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問題是能喚得醒麼?總結起來看,BAT三家公司都在道義上不能嚴格來説是很好的公司,淘寶有假貨,騰訊善抄襲,百度收費排名,都不是什麼特別好道義公司,但是從結果來看,道義丟失了,商業勝利了,總比百度這樣道義也沒有,商業也失敗要強悍很多,歸根到底格局差別大吧。
第四點,我想談談互聯網的時代可能終結了
我今天花很大時間談了那麼多,其實是有一個隱隱感覺,轟轟烈烈的互聯網時代大潮要過去了,而百度這個事件可能是給里程碑的事件。
回頭看中國互聯網大潮是有幾個現實基礎的:第一個是時代需要,中國在去產能的過程中,對渠道的依賴一定形成對互聯網的依賴;第二個是資金無處可去的時候,會充向一個新興領域。前者日益在終結,後者也被證偽,發現這個領域衝進來其實一樣無錢可賺的時候,資金會溜走。但是這裏還有個很重要的基礎邏輯是政府的不干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其實我自己研究很多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只要加入一個因素,事實上,我們就會發現這個領域其實很容易被摧毀,就是監管成本。我們的很多商業模式,不管是政府出於什麼考慮不介入,任由發展的時候,都很容易起來。但是一旦政府參與進來進行監管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很多固有的邏輯都會喪失,而怎麼看政府監管呢?
政府一定是站在社會整體角度權衡利弊的,互聯網走到今天,監管到了一個必須做決定的時候了,事實上從我自己的理解來看,政府在不同階段其實要有不同階段的解讀。就是當你還小的時候,一般都會採取縱容的態勢,並不會太過於苛刻要求,因為你對社會的影響更多還是正面的,所謂鮎魚也好,所謂倒逼也好,反倒是好事情,甚至會鼓勵你。但是一旦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事情可能就並非如此了,因為你對社會的整個角度來看就未必是正面的了,百度成為了網絡安全信息部,淘寶成為了網絡上的商業部,微信成為了網絡文化部,這個時候,你覺得政府會怎麼做呢?當你的佔比無限大,對其他業態造成了擠壓,且做出了隨時碾壓其他業態的時候,政府會怎麼做呢?
這個跟過家家很類似的邏輯,小的時候不管你,是因為你有用,你能幫助解決問題,等你大了,我覺得就不能在偏袒你了,因為你壓制了別人的成長。我感覺目前的互聯網時代其實走到了今天,需要重新審視積極作用和副作用了。我相信,一個時代和社會的進步,一定是前浪死在沙灘上的過程,不斷促進更好的逆襲,遏止住大機構,給小機構不斷超越的機會,不斷降低逆襲的成本,不斷的給年輕人機會的時代才是好時代,而目前的互聯網時代明顯典型的是一家獨大的時代,這種時代不加以改變會是很可怕的時代。強勢如中國政府,不可能意識不到這個問題。或許改變可能隨時來臨吧。
不扯淡了,因為手頭沒電腦,我是在網吧花了兩個小時匆匆寫了這篇文章。將就看吧,歡迎加我個人微信fcjnchen;或者加入我茶館(搜索公眾號,江南1535),一起探討各種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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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虎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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