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沒有那麼高大上

雷鋒網 於 08/11/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谷歌成立之初就立下宏願:「做大做強,實現社會目標,組織全世界的資訊,使人人皆可訪問和利用」。就像「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還像我當年......不說也罷。時光荏苒,十六年過去了,谷歌的兩位創始人之一拉裡·佩奇在接受《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谷歌已經完成了這個目標。與此同時,谷歌還完成了一個目標,不作惡。

的確,谷歌是完成了「組織全球資訊」,十六年後,學習和獲取資訊已經變成了一件容易的事情,沒有一個時代像今天這樣,讓資訊獲取變得如此廉價,如此簡單,只要你在Google的搜索框裡敲下一段文字,你就能找到你想要的。作為一個有良心有善心的人,我應該點一個贊。於是,我點了,然後,我後悔了。因為我忽然發現,這其實與紅領巾精神沒有一毛錢關係,完全是利益相關。谷歌收入的絕大部分來自廣告,讓更多的人更容易接觸網絡,使用網路,結果就是上網的人多了。上網的人多了,點擊廣告的人就多了,點擊廣告的人多了,他就能從廣告主那裡收更多的廣告費。

至於另一個目標,不做惡,我很佩服拉裡·佩奇的勇氣,居然還能說得出口,還說已經完成了。看看谷歌這些年做了什麼。

2001年,谷歌抄襲了overture的競價排名專利。Overture把谷歌告上法庭。像這種小公司狀告大公司,最常見的解決方案就是主席當年的戰術,拖,肥的拖瘦,瘦的拖死。拖字訣,是人類共同的財富,不只局限于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拖了兩年,谷歌勝利在望。就在這個時候,天有不測風雲,雅虎收購了overture。當時的谷歌可以拖死overture,卻不可能拖死雅虎。谷歌是一個聰明的公司,馬上支付270萬股股票給雅虎,作為和解金,避免接下來的訴訟。在法庭檔上,谷歌依然宣稱自己並未違反專利法。

也許谷歌真的沒有違反專利法,之所以和解,只是因為雅虎太強大太有錢,跟他打官司沒完沒了,所以只好支付和解費用,花錢買平安,這是審時度勢,是戰略性撤退。其實,谷歌是一個純潔的喜羊羊。
2007年,谷歌承認輸入法盜用搜狗詞庫。

好吧,這件事發生在玄幻的中國,什麼東西一到中國就變味。這個盜用是谷歌中國的問題,美國谷歌還是好的。

2009年,谷歌為打造全球最大的數位圖書館,將大批圖書掃描上網。其中包括數萬冊中文圖書,都是在作者不知情、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掃描的。2010年1月9日,谷歌公司的代表提交正式文本,向中國作家公開道歉。但是道歉僅限於「與中國作家的溝通做得不夠好」,而非承認侵權。

這個可能有分歧。有人認為這代表了互聯網精神,是大快所有人心的大好事。只是法律似乎不這麼看。嗯,錯的不是谷歌,是法律。

還有WP手機上的YouTube。谷歌自己不做WP的YouTube APP,然後微軟自己做了一個。谷歌立刻表示憤怒,你這個YouTube沒有廣告啊(是不是很熟悉?)!你讓我怎麼賺錢,你得改。微軟修改,上架。谷歌徹底翻臉,直接遮罩WP用戶端,讓這個APP失效。

毋庸置疑,錯在微軟。你把人家谷歌的廣告遮罩了,這是砸人飯碗啊,人家谷歌是靠廣告混飯吃的。問題是YouTube的公共API無法做到包含廣告,微軟再怎麼折騰,他做出來的YouTube APP就不可能帶廣告,不帶廣告谷歌就有話說,這根本就是一個悖論。谷歌的態度是:WP使用者請使用HTML5手機版本,可HTML版本的YouTube木有原生應用體驗。

這個舉動沒有什麼問題,商業上的行為,多邪惡也不算惡,只要對使用者好就一切都好,谷歌無需為競爭對手負責。只是這個說法好像行不通。谷歌收購了OS X 和iOS平臺上最好的郵件應用Sparrow,然後,Sparrow停止了更新。

這其實也不是什麼問題,谷歌沒有義務也沒有必要服務蘋果使用者,這完全就是花自家的錢和人手提升競爭對手的體驗,這怎麼行,這太傻了。谷歌是一個好公司,卻不是一個傻伯夷。谷歌只需要對自己的使用者好就可以了。世界那麼大,使用者那麼多,如果對每一個都好,肯定忙不過來。對自己的使用者好就夠了。

只可惜,事實不是這樣。谷歌還做了一些對使用者不那麼好的事兒。Gmail會掃描使用者的郵件,並根據郵件的內容推送廣告,這是業內公開的秘密。換言之,你的郵件會被谷歌看到。你的隱私權被侵犯了。

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不是問題,又不作奸犯科,又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兒,掃描了也就掃描了,國內的那誰和那誰幹的更深入,他們還掃描硬碟呢。是的,國內的某某和某某沒說do not be evil,谷歌說了。但這不是谷歌的問題,是國內的公司傻,不懂得包裝自己,不懂得宣傳。谷歌只是沒有做聖人,他還是一個好人。他不是do no evil,他只是do not be evil。

真的是這樣嗎?

2011年8月,谷歌和美國政府和解,同意被處罰5億美元。原因是谷歌的廣告部門為了利潤,主動説明賣假藥的規避公司的合規審查,讓大量假藥、非法藥物的廣告網頁長時間充斥其搜尋結果(有沒有一種即視感)。這是直接違反法律的犯罪行為。聯邦律師告訴《華爾街日報》,「我們從檔和證人那裡得知,拉裡·佩奇知道有這回事。”

只有這一個嗎?或者說這就結束了嗎?

2013年6月8日,全美檢察官協會聯合主席吉姆·胡德指控谷歌仍然允許販賣非法和假藥的網站做廣告。

是谷歌錯了,還是這個世界錯了?

舉例子到此結束,不是我再也舉不出例子,這種例子百度一下你就知道,數不勝數。我之所以不再舉例子,是因為單純的例子畢竟有片面性。我能舉一個例子說谷歌如何如何,別人就可以舉兩個甚至是十個例子說谷歌其實不如何如何,還會羅列出一大堆迫不得已的理由,大聲疾呼,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換一個角度。
從現實角度出發,從邏輯角度出發。谷歌就是一家商業公司。在商業公司那個弱肉強食的江湖裡,全心全意做混蛋尚且氣喘吁吁,一個不小心就萬劫不復。在這種環境裡,谷歌出淤泥而不染,然後一帆風順的成為科技公司市值的榜眼,一帆風順得讓其他的矽谷公司頭暈目眩,憑什麼?

憑技術強大?

我承認,谷歌的技術強大,玩剩下的東西出了三篇論文,都能讓微軟他們嗨得欲仙欲死。但是,谷歌在搜索上真的甩開競爭對手10086條街嗎?未必。2012年9月,微軟發起搜索盲測對比,結果顯示,偏向bing的人數是偏好谷歌的2倍。這個測試是微軟做的,利益相關,測試可能有貓膩,但是一比一的比例應該是有的,微軟還不至於搞出一戳就穿的豆腐渣工程。也就說,谷歌的技術還沒有碾壓競爭對手。沒有碾壓競爭對手的技術優勢,卻單純地憑藉技術優勢在資本市場上橫衝直撞?我讀書少,你可不要騙我。

憑情懷?

資本市場相信情懷?

既然如此,谷歌為什麼有一個好名聲?

國外姑且不論,因為我不知道國外是什麼樣子。只說國內。原因大抵有兩個:提出不做惡,退出中國。不做惡這個口號很有蠱惑力,聽起來太盪氣迴腸,就像大俠,每個中國男人心中都有一個大俠夢,再對比一下國內的互聯網公司,好感度立刻Max,降都降不下來。退出中國更是陽春白雪得不得了。退出中國可不是一個普通跨國公司能做得到的,谷歌做到了,而且退出中國的原因很理想國,「如果Google在中國大陸有帳號相關的業務,我國政府需要某些帳號的資訊而Google不給,那就違反了中國法律,給了的話又侵犯了使用者隱私,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所以乾脆就放棄了這個市場」,於是,有人粉了,還有人把他推上神壇來頂膜禮拜,甚至在他退出中國的時候送上鮮花。實際上「棱鏡計畫曝光之後大家發現Google是在搞雙重標準。」(谷歌退出中國不像我說的這麼簡單,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查資料)

商業公司就是商業公司,不是全人類的希望。


資料來源:雷鋒網
作者/編輯:焱真人
標籤: Google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