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nes 反壟斷案,封閉生態的罪與罰

雷鋒網 於 03/12/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儘管蘋果早在幾年前就放棄了對iTunes的壟斷保護,但源起于2005年的反壟斷訴訟案仍將于本周開庭審理。有消費者向蘋果提起了集體訴訟,指控其違反聯邦反壟斷法和加州不公平競爭法,因為它規定iPod使用者只能在iTunes音樂商店中購買音樂。原告方要求蘋果公司向于2006年9月12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購買了iPod系列便攜播放機的客戶支付共3.5億美元的賠償金。此外,約伯斯的部分郵件也將作為證據提交法庭。

雖然如今的使用者早已習慣了蘋果封閉的生態系統,甚至有不少果粉認為封閉的軟體生態正是蘋果的魅力所在,但透過此次訴訟,我們可以看出蘋果封閉的生態系統並非無瑕疵地,「壟斷」、「濫用支配地位」正在成為蘋果的阿喀琉斯之踵。

事件的起因此次訴訟的起因源于蘋果的FairPlay數位版權管理系統。蘋果拒絕向其他公司授權該系統,以此阻止其他公司繞過蘋果的iTunes音樂商店向iPod使用者發售音像製品。這激怒了西雅圖的RealNetworks公司(Windows上大名鼎鼎的RealPlayer播放機軟體的開發商),他們為此起訴了蘋果公司,但由於該公司不久之後被Intel收購,此次訴訟不了了之。另外,據約伯斯的郵件顯示,當時約伯斯擔心Music Match公司即將發佈自主研發的數碼音樂商店平臺,並希望確保其不能向iPod提供音樂下載服務。

這些證據都表明約伯斯時代的蘋果一直在試圖維持iPod與iTunes所構建的封閉的蘋果音樂帝國。這和今天蘋果對iPhone、iPad越獄使用者的「不待見」如出一轍。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蘋果于2009年放棄了針對音樂市場的FairPlay DRM版權加密,這使得我們今天可以方便地通過電腦將我們已經擁有的音樂檔導入iPod和iPhone中,而不必非到iTunes上去購買(當然我並不是鼓勵去下載盜版,只是很多時候多一點選擇會讓使用者方便很多)。

壟斷之罪事實上,在今天我們並不難理解蘋果當時的行為,這和購買iPhone的使用者就只能使用蘋果應用商店裡的應用的規定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待見前者,卻習慣于後者呢?這和iPod的產品屬性分不開。iPod本質上是一部音樂播放機,而蘋果公司並不具備生產音樂作品的能力,音樂作品的版權掌握在數量眾多的音樂公司手中。蘋果iTunes的分成制度已經讓一些音樂公司感到不快了,而蘋果居然還將分發iPod音樂製品的權力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這更使蘋果與RealNetworks、Music Match這樣的兩家老牌數碼音樂分發商撕破了臉皮。

這當中的道理並不難解釋。在CD光碟統治音樂世界的日子裡,索尼也曾推出過許多暢銷不衰的CD音樂播放機,而且索尼音樂還是世界上擁有音樂版權數量最多的公司之一。但即便如此,索尼也從未動過讓自家音樂播放機只能播放索尼出品的音樂唱片的念頭,大家都知道這樣的行為不會受使用者與其他出版商的支援,是在自尋死路。而當時蘋果敢於這麼做的原因就在於iPod在市場上的表現大幅超越傳統CD播放機,在之前的歷史從未有過哪款播放機的普及率達到iPod這樣的水準,而蘋果iPod加iTunes的模式也使得其擁有了壟斷iPod音樂分發管道的能力與本錢。

然而,蘋果壟斷整個iPod音樂市場的決定和絕大多數使用者以及音樂發行商的利益不能協調一致。對於使用者而言,這意味著之前自己所購買的CD光碟中的音樂,以及在其他平臺上購買的音樂製品都不可以在iPod上播放了,重複購買是一種浪費;對於音樂發行商而言,這意味著以後要仰蘋果鼻息過活,蘋果將在日後的談判中佔據主導地位,這是他們所不願意看到的。另外,iPod驚人的普及程度也使得蘋果面臨著來自美國反壟斷部門的壟斷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指控。這些最終導致了蘋果壟斷iPod音樂市場計畫的流產。

封閉之罰隨著智能手機的流行,iPod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曾經風行一時的iPod,如今大多躲在書桌的抽屜裡吃灰,蘋果也久未更新iPod的產品線了,前不久更是將iPod Classic下架,看來iPod退出市場之日已經不遠了。儘管iPod深刻地變革了音樂市場,但其最終只是一款可擕式播放機,當出現替代性的產品(如iPhone)時,iPod的衰落將是不可避免的。

封閉的生態在圈住了使用者的同時也封閉了自己的想像力。


資料來源:雷鋒網
作者/編輯:Maximum
標籤: iTunes 反壟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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