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明確有一種權力叫做 “被遺忘權”

TECH2IPO 於 04/10/2014 發表 收藏文章
原文地址:The Solace of Oblivion,本譯文由TECH2IPO/創見為您提供!
9 張照片

2006 年的十月三十一日,18 歲的Nikki Catsouras 駕駛著她爸爸的跑車撞上了加州橙縣的混凝土收費站上。 Nikki Catsouras 的頭在事故中被撞斷。加州的公路巡警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了拍照和取證。死者的慘狀太可怕了,以至於當地的驗屍官都不允許Nikki 的父母來認領屍體。

Nikki 的爸爸Christos Catsouras 說,「兩週後我接到了我妹夫的電話,他聽他鄰居說事故的照片現在正在網上瘋傳,我們問了加州公路巡警,他們說他們會調查一下。」很快兩名員工承認他們洩露了這些圖片。在萬聖節時,他們通過電子郵件給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發送了9 張可怕的死亡照片——純粹為了嚇唬別人,這些照片被大家廣泛轉發,在互聯網上形成了軒然大波。

失去大女兒的Catsouras 告訴他的另外三個女兒,不要去網上看那些圖片。但是除此之外,他什麼都做不了。別人說,不要擔心,事情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過去。儘管如此,Catsouras 開始寄希望於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從互聯網上刪除這些信息。近年來很多人都在這方面進行努力。演員不希望他們以前的私密照片公諸於眾,犯過罪的人希望他們的案底不能被別人搜到。儘管大家的情況各不相同,他們都想獲得一個在美國幾乎不存在的東西:被遺忘的權力。

Costeja 訴Google 一案在歐洲卻是另外一回事,這還要歸功於今年年初的一件案子。 1998 年,西班牙的《先鋒報》刊出了兩則小告示,說Mario Costeja 律師名下的一些財產將會被拍賣,以用來償還他的債務。後來Costeja 律師償還清了自己的債務,但是每當別人搜索他的名字的時候,報紙上的記錄總會出現。 2010 年,Costeja 找到西班牙相關部門,希望能讓《先鋒報》將網上的記錄刪除,同時也要求Google 將它的相關搜索結果刪除。負責當地的網絡隱私監管規範的西班牙數據保護局拒絕了讓《先鋒報》撤下其報導,但是支持了Costeja 對谷歌的要求。今年春天,作為歐盟28 個成員國最高法院的歐洲法院支持了西班牙相關機構的決定。 《先鋒報》可以繼續保持Costeja 的告示,但是谷歌不再被允許提供相關網頁搜索結果。法院接著說,在它管轄的範圍內的任何個人都有權力要求Google 撤銷那些對他們而言「不充分,不相關,或不再相關,言過其實,或已經隨時間改變」的鏈接。

這項法庭判決的後果才剛剛顯現。 Google 已經收到了十二萬份的刪除申請,並批准了其中的一半。其他在歐洲的搜索引擎,像微軟的Bing,也有了類似的一個系統。公眾對這項判決持評判性態度,尤其是在美國和英國。紐約時報有一篇社論說「它有可能損害新聞和言論自由」,根據紐約時報和其他人的觀點,這意味著人們可能用它來隱藏和壓制公眾對信息的知情權。一項由(英國)上議院產生的一份報告將這項判決稱為「在原則上被誤導的,在實踐中不能操作的」。

華盛頓智庫「未來隱私論壇」的執行董事Jules Polonetsky 則更加直白,他說「這項決定將作為歐洲法院有史以來最顯著的錯誤之一,而被載入史冊。這對言論自由沒有一點意義。如果某個特定的網站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那麼它就應該被制止,Google 也不應該鏈接到它。但是法院把這複雜的,要根據具體案例來做決定的事情交給了Google 去做,讓Google 去決定哪些可以發表,哪些是需要隱藏的。讓Google 成為決定的人,體現了其對操作的可行性缺乏理解。」

大西洋兩岸兩種不同的聲音與此同時,法院的判決在大西洋兩岸都引起了人們的焦慮。在歐洲,隱私權勝過了言論自由;而在美國則是相反。 「歐洲人認為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而我們認為言論自由或請律師是基本人權,」斯坦福網絡與社會中心公民自由主任Jennifer Granick 說,「當涉及到隱私,美國的做法一直是保護某些類別的敏感信息,通過增加一些規定和義務,除非滿足某些條件,否則不得洩露。國會已經通過了禁止披露醫療信息(《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教育記錄(《巴克利修訂案》 )和視頻商店租賃信息的法律。在獲得本人同意或者進行司法調查的時候,這些信息都可以被查到。」

美國重視言論自由,這體現在了憲法第一修正案上,這也確定了Costeja 的案子在美國不會通過。 Costeja 的記錄是公開的,而且報紙的報導在當時是合法的、正確的;根據憲法,媒體有近乎絕對的權利去發表準確的合法的信息。 (最近,德克薩斯州的一個律師贏得了律師協會對他的紀律審查,他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Google 來刪除相關內容的鏈接;但是Google 這次贏了)Granick 說「Costeja 一案的判決明顯與美國的法律不符,所以我現在的問題是,它是否是一個好政策。」

48 歲的Viktor Mayer-Schonberger 是牛津大學的教授,他是「被遺忘權」的一個先驅。 Viktor 在奧地利的鄉下長大,他的父親是一個稅務律師。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他的父親曾經買回了一個很原始的調製解調器。 Viktor 開始活躍於電腦論壇上,他寫了一個早期的殺毒軟件,在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將這個軟件賣掉。 Viktor 說「我的父親並不約束我在計算機方面的興趣,但是他還是很希望我能接手他的律師行當。」他最後去了哈佛法學院,他對計算機領域的經驗,跟他開發殺毒軟件的經驗相結合,激發了他在數據保護相關法律上的興趣。

Viktor 說,「歐洲對數據保護保護的重視源於二十世紀血腥的歷史,專制政權用一套基於人權的思想體係來跟納粹做鬥爭,希望他們能帶來正義和公平的社會。但是實際情況呢?他們最後成為了同樣集權主義,建立了充滿監視的社會。所以在法西斯主義和專制政權,最後都形成了令人震驚的監視國家。」

隨著專制政權的倒台,1989 年,新的民主國家改寫了自己的法律來落實旨在防止此類侵犯隱私的行為再次發生。在隨後的幾年裡,歐盟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詳細的旨在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 Viktor 說,「(在這裡)有一個普遍的想法,就是我們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任何國家,任何公司——來保護我們的權力。」

在2009 年,Viktor 出版了一本名為《刪除:忘記是在數字時代的美德》的書。在這本書中他稱,在戰後、柏林牆倒塌之後,隨著互聯網的日益興起,人們對隱私更加關心。東德內政部將事情記錄在紙上,保存在櫃子裡,這樣很難去定位和檢索。但是,數字化和廉價的在線存儲使記憶比忘掉更難。雲存儲讓信息更加容易保存和方便查詢。

Viktor 表示,在歐洲市場佔有90% 左右份額的Google 在處理這些信息時並沒有什麼過錯。但是他舉了個例子,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荷蘭,政府保留著全面的人口登記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宗教信仰等等,在那時,這些記錄被用來促進政府的管理和改善福利規劃。但是納粹入侵荷蘭之後,他們使用這些記錄來追查猶太人和吉普賽人。 Viktor 說,「我們現在生活在民主國家可能感覺到很安全,但是荷蘭人當時也是這樣認為的。我們不知道未來的政府是否會還值得我們去信任。」

美國的Catsouras 一家並沒有要求Google 刪除哪些照片鏈接的權力。 「我們知道人們用Google 搜索Nikki 的名字,或者「砍頭女孩」就可以看到這些圖片,但是我們無能為力。 」他們一家的律師 KeithBremer 告訴我。作為一種臨時的措施,Catsouras 向Reputation.com 的創始人MichaelFertik 尋求幫助。 Reputation.com 通過算法來操縱Google 的搜索結果。同時Fertik 也幫助Catsouras 一家聯繫不同的網站去撤下照片。 Fertik 說他們已經從兩千多個網站上撤掉了照片,但是這些照片還是很容易就被搜到。

版權法:擺脫Google 記錄的捷徑想要擺脫犯罪記錄的罪犯也沒有機會讓Google 撤銷他們的記錄。 「在美國有六千萬到一億人有犯罪記錄,而且這還僅僅只算了被定罪的。」一個社區法律服務的訴訟律師Sharon Dietrich 告訴我,「有犯罪前科的後果在互聯網時代變得越來越嚴重」Dietrich 等人紛紛加入「刪去」運動,旨在封存犯罪的信息或者在一段時間後刪除。現在有大約三十個州允許一定程度上「刪去」犯罪信息。 Dietrich 和她的盟友們在試圖尋求要求商業化運作的大型數據公司將這些數據清除。但是對他們來講如果法律不改變,Google 對他們而言就是個大問題。 Dietrich 說,「在過去,犯罪記錄隨著時間消逝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但是現在,你無法清除他們,人們可以隨時查到,我有一個客戶,他說他因為這個很難找到工作,而他已經出獄三十年了。」

如果個人或公司想在互聯網上清除不想被人發現的信息,他們有一個法律武器:版權法。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發布照片或其他受產權保護的材料的行為是違法的。 Castouras 一家的律師Bremer 說,「他需要得到照片的版權」。所以他開始了漫長的與加州公路巡警的談判,但是他們不願意做這筆交易。

其他由於網絡病毒等不法手段而造成的信息洩露則更適用於用版權法來運作。今年八月,Jennifer Lawrence、Kate Upton 和其他明星的艷照被洩露出來(來源不明),Google 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系統來屏蔽有版權問題的內容。電影製作公司們經常會報告Youtube 上的版權違法行為。而Google 有一系列的識別和刪除的機制來保護版權。這些明星洩露的照片中有很多都是自拍的,所以這些女星擁有版權;明星們的委託律師建立一個版權庫,通過版權要求Google 和貼照片的網站刪除這些照片。 Google 和很多網站都能遵守版權法的規定,所以現在這些照片在網上很難發現,儘管其並未消失。其中的一位律師說,現在這些照片就像是一棵樹掉到了樹林裡一樣,他們真實存在,但是你卻沒法找到他們。

歐洲人不會讓Google 這麼好過而歐洲的法院卻不會讓Google 那麼好過。 Google 的首席律師Kent Walker,在加州的山景城跟我說「我們更多的把自己當成是一個報刊亭或者卡片目錄。我們不創造信息,我們只是讓人們能找到這些信息。像這樣的一個判決就像是硬讓我們去決定卡片裡面應該寫什麼東西,而這不是我們願意做的。」Google 更想做一個單純的中介和出版商,而不願意去做內容的監管者。

然而在現在經濟體系下,Google 只是作為一個被動媒介的說法是經不起推敲的。 「卡片目錄」的比喻是誤導人的。電子隱私信息中心的總裁Marc Rotenberg 說「谷歌已經不再是卡片目錄了,它現在是圖書館,書店和報刊亭。」很多判決的支持者們都認為這是一個偉大的,具有前瞻性的決定,這實際上加強了新聞的自由。 Rotenberg 說「這像是法院在對Google 說,你如果要參與搜素的這個業務,你要遵守在隱私權方面的義務。但這並不是對新聞機構而言,這些新聞機構與自己的網站,有自己的讀者。」

Google 並不發表自己的東西,但是這項法庭的判決認定Google 的搜索結果往往比其他單個網站的信息都要重要的多。 Reputation.com,一家私營公司在幾年前就認識到了這一點。 Reputation 的創始人Michael Fertik 說「這不是關於言論自由,這是關於隱私和尊嚴。這是第一次尊嚴在美國得到了和版權及商標同等的待遇。如果索尼或迪士尼需要從Youtube 上刪除五萬個視頻,Google 會立即無條件刪除。如果家庭視頻中,你的女兒和別人親吻被拍到,上傳到Youtube,你想刪除這些視頻,可你卻什麼都做不了。這是不對的,這是本末倒置。」

Google 怎樣應對歐洲法院的判決為了看到Google 如何執行法院的判決,我和David Price 進行了交談。 David Price 是Google 的一位三十三歲的律師,Price 穿著Google 非官方的製服——藍色牛仔褲,免燙的按扣式襯衫,充滿活力。他說「判決寫來後,我們都很無語,但是我們只得開始著手做這件事。」

這項工作主要有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技術性的活——做出一個軟件架構,可以刪掉這些鏈接。這個並不是很難,因為Google 已經將這套系統應用到版權和商標保護領域了。類似的,Google 可以屏蔽某些被認為有危險內容的鏈接或者是不法的活動,就像屏蔽惡意軟件和兒童色情內容一樣。

「第二個問題更大」,Price 解釋說「我們不得不創建一個管理系統來接受這些申請,並且採取行動。」該公司設計了一種在線表格,可以通過相應國家的Google 頁面登錄。現在已經支持25 種語言,德國用戶可以再Google.de 西班牙用戶可以再Google.es 找到它。提出申請的個人需要提交他們的姓名——不允許匿名的申請,隨後提出他們要求屏蔽的鏈接。申請者同時還被要求提供一項「解釋為什麼搜索結果需要被屏蔽」的報告。如果申請得到批准,Google 會發送一個通知網站管理員網站內容有問題的通知,網站的管理員可以選擇保留還是刪除該內容。

為了決定是否刪除有爭議的鏈接,Google 已經組建了數十名由律師、律師助理、和其他人員組成的團隊來審查這些內容。 Price 每週會跟這個團隊見兩次討論是否刪除某些鏈接,以及保持標準的一致性。考察的點主要包括,申請人是否是公眾人物;鏈接是否來自可信的消息源或者政府網站;申請者是否是最初發布信息的人;是否該消息涉及政治言論和刑事指控。因為法院的判決特別指出具體情況下要考量的因素應該是「該信息在公共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所以Google 不願意刪除政客和其他著名人物的鏈接。

Google 並沒有公佈其關於具體的案例做出的決定。但是他們向我透露了一些將相關各方名稱隱去的例子。例如Google 同意了「刪除申請提出者在多年以前的發起一份在線群聊的申請」和「刪除五年前已經獲得無罪判決的兒童騷擾指控的報導的請求」。同時這家公司還拒絕了「一家新聞媒體要把其他媒體關於自己的報導的內容刪除的申請」和「刪除已經定罪的兒童虐待醜聞的報導的請求」。同時Google 還暫時拒絕撤掉一個2013 年的犯罪報導鏈接的申請,因為它是最近才發生的。也拒絕了一個作家要求刪除自己的作品鏈接的申請,因為文章時最近才發表,而且是作者故意公之於眾的內容。

自然,爭議也是有的,今年早些時候,英國廣播公司接到通知,Google 要刪除關於美林前CEO Stanley O'Neal 的一篇博客。英國廣播公司的經濟編輯,同時也是這篇文章作者的Robert Peston 寫了一封憤怒的回复「為什麼Google 將我遺忘」。 Peston 寫到,這一次撤銷鏈接的行為印證了「像許多業內人士擔心的那樣,『遺忘權』將會被濫用,來遏制言論自由,限制合法的新聞報導。」O』Neal 這樣的公眾人物怎麼能夠成功的​​將鏈接刪除呢?當Petson 仔細了解這項決定時發現,刪除鏈接的請求並不是O』Neal 提出的。其實是這篇文章的一個評論者提出的,可能這個評論者不想讓別人搜到自己的名字。但是這些都體現了Google 面臨的這項任務的複雜性。 「我們正在努力。」Price 如是說。

那麼 Facebook 呢? 歐洲法院的決定只限於搜索引擎,而不適用於社交網站。但是這項決定背後的原則則把人們的注意力放在了Facebook 身上。 Facebook 上的狀態並不是公開的,大部分的帖子都是只對朋友可見的。但是Facebook 的隱私條款會讓某些人感覺費解,很多人會將一些私人的照片不小心公諸於眾。而這風險甚至比Google 搜索結果更大。

Facebook 的公共關係副總裁Elliot Schrage 告訴我「我們在一件事情上是毫不含糊的,我們總是會允許人們刪除他們創作的東西。如果你發了一個圖片或狀態,你總是可以刪除的。」但是,儘管Facebook 的授予你刪除自己的帖子的權利,那麼別人的帖子呢? Facebook 允許用戶「標記」照片和視頻,以表明被描繪的人是誰。用戶可以取消標記自己,但不能刪除實際的照片。如果你讓Facebook 刪除照片,視頻,或整個帖子,運營團隊會考慮你的要求。這個團隊會刪除淫穢色情的帖子,並允許用戶報告一個帖子是「討厭」、「暴力」、或是「違背了我的意願」等等。 Facebook 的團隊會根據他們既有的標準來做出決定。

Schrage 說「在隱私和言論自由之間會有一定的衝突,問題在於社會怎麼去看這些相互衝突的權力。科技不是創造了這些衝突,只是展現了衝突的戲劇化的一面。」

歐洲人認為Google 做的還不夠已經有跡象表明,歐洲的監管機構將給Google 更多的限制。七月份在布魯塞爾,被稱為「第二十九法案工作小組」的歐洲數據監管機構舉行了一次工作會議,一些官員認為Google 在歐洲法院判決結果上做的還不夠。一些官員認為Google 在刪除鏈接的時候不應該通知發佈人;他們認為這些做法只會鼓勵發佈人重新發表,而起不到預期的效果。有些人還認為,Google 應該從Google 的主站點Google.com 上消除這些鏈接,而不是僅僅刪除來自特定國家的Google 站點的鏈接。針對這些問題,Google 的一位管理人員寫信給歐洲工作組,說明在歐洲Google 將各國不同的搜索請求導入到當地的國家站點上,僅僅有少於5% 的歐洲搜索請求會直接經過Google 的主站點,而且這些請求還大多是來自於在歐洲的旅客。

現在在歐洲,不同的國家還是遵循著不同的做法,這種情況在當今無國界的互聯網時代,產生了很多特殊的問題。 Costeja 的案子是西班牙法院針對西班牙公司的判決,許多國家也會說他們也想針對互聯網設立自己的法規,斯坦福大學的JenniferGranick 說「這意味著全球互聯網時代的終結,也意味著國家互聯網的產生,全球互聯網時代每個人只要有網絡都可以訪問相同的信息。而在國家互聯網時代,國家決定哪些信息人們可以訪問。互聯網這一整體被割據,歐洲人將會和美國人有著不一樣的訪問權限。 」

很顯然,就目前而言,Costeja 一案給Google 製造了一個實在的問題。但是如果未來法國確立了自己關於「被遺忘權」的定義,丹麥創造另外一個。世界各地的國家各行其是,用自己的法律和傳統來製定法律,讓Google 承擔不同的責任。 「真正的風險是其後續的影響」哈佛法學院、貝克曼互聯網和社會中心的Jonathan Zittrain 教授說,「在Costeja 一案中法院也許做了完全合理的判決,但是如果巴西人來了說『我們只想要符合我們法律的搜素結果』這就變成了一場在Google 內部的較量。」搜索公司可能​​決定調整自己的搜索結果,來冒犯最少的國家——按照最嚴格的國家的規則顯示了所有的搜索。正如Zittrain 說的,「那樣的話整個車隊將會移動的跟最慢那個車的一樣慢。」

Viktor 認為,歐洲法院已經邁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這是一個務實的解決方案」他說,「底層的數據不會被刪除,其實法院在設計一個緩衝。」他解釋道,「如果你在Google.de 上快速搜索一個被刪掉的鏈接,你搜不到,但是如果你肯花更多的時間,也許十秒,你就可以去Google.com 找到他們。所以你只要肯花時間,是可以去找到的,這相當於是一個緩衝帶,減少人們看到不該看的東西的機會。」

互聯網不受管制的時代即將結束,至少在歐洲是這樣。讓Christos Catsouras 高興的是,雖然沒能從加州公路巡警那爭取到照片的版權,他和他的家庭提起了對加州公路巡警以及洩露照片的那兩個人的訴訟,包括疏忽,精神傷害和侵犯隱私等。幾年過去了,法庭上來來回回。在Nikki 死後五年的2013 年,被告和原告達成和解,和解的金額是二百四十萬美元。 Christos Catsouras 認為歐洲法院的判決代表了更大意義上的勝利,他說「當我聽到那個決定的時候我哭了,對於一個經歷像我曾經那樣處境的人,這是一個偉大的決定。我想做的就是那麼多,我只想到Google 那,讓他們將這些鏈接都刪掉。」


資料來源:TECH2IPO
標籤: 被遺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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