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atch 商標或侵權,原告是一家 Android 手錶

TECH2IPO 於 15/07/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7 月 15 日消息,近日一家柏林軟件開發工作室 Probendi 就蘋果使用 iWatch 商標一事發起了訴訟。該公司表示,蘋果公司在Google搜索引擎中系統性地使用 iWatch 一詞,以便將用户引導至它自己的網站,為 Apple Watch 做廣告。

雖然蘋果併為正式使用 iWatch 作為 Apple Watch 的商品名,而是用 Apple Watch 和  Watch 替代,但卻在搜索引擎中購買了 iWatch 的關鍵詞指向自己的商品頁。這可能對商標的實際持有者造成不公。

Probendi 聯合創始人 Daniele Di Salvo 曾在去年表示,該公司曾警告蘋果公司不應使用「iWatch」一詞。

他還透露,該公司正在開發自己的智能手錶,這種產品的名稱就是 iWatch,將基於Google Android 操作系統運行,價格則將低於 Apple Watch。該項目正「處於待命狀態」。

據審計材料顯示,iWatch 商標的價值為 8700 萬歐元 (約合 9700 萬美元)。

此外,Probendi 的律師 Giacomo Bonelli 稱:「蘋果從未迴應過我們的要求和抗議,而Google則表示他們不會為鏈接負責。」

據瞭解,此前包括美國航空、政府僱員保險公司和 Rosetta Stone 等在內的很多公司都曾嘗試以商標問題將Google或其廣告客户告上法庭,但是經常以失敗告終。

在 2012 年,蘋果公司支付 6000 萬美元了結了在中國市場上遭遇的一場商標糾紛,這場糾紛與其 iPad 平板電腦的商標名有關。


資料來源:TECH2IPO
標籤: i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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