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官員證實:ISIS 在巴黎恐怖襲擊中使用加密通訊

TECH2IPO 於 18/11/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法國官員表示,在對上週五巴黎的恐怖襲擊進行調查後,法國官方很快證實 ISIS 成員與來自敍利亞的恐怖襲擊實施者利用加密通訊進行了交流。

前任 CIA 副局長邁克爾 • 莫雷爾(Michael Morell)上週日在美國 CBS 電視台的一檔節目中表示:「這些恐怖分子使用了加密應用進行交流,我們應該吸取教訓。政府部門很難破解商業級別的加密應用,而應用開發商也沒有研發可供執法部門破解並閲讀加密信息的所需要的祕鑰。」

此次巴黎襲擊的恐怖分子使用加密通訊進行交流一事讓很多前情報官員和媒體分析人士紛紛指責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泄密者愛德華 • 斯諾登(Edward Snowden)。此人泄露了關鍵信息,使得恐怖組織了解了情報機構的監控能力,從而轉而使用「更隱蔽」的手段進行通訊交流。前 CIA 局長詹姆斯 • 伍爾西(James Woolsey)在多次採訪中都表示,泄密機密的前 NSA 僱員斯諾登「手上沾滿了鮮血」。因為他的舉動,奧巴馬政府不得不改變了監控的策略和方式,而恐怖分子也轉變了通訊方式。這一切直接導致美國和法國情報機構喪失了能力,無法阻止巴黎恐怖襲擊的發生。

這種指責看起來稍微有些牽強附會,因為恐怖組織至少在 15 年前就開始使用各種方式的加密通信渠道。法國官員還透露了一些在調查中得到的補充細節:加密通訊的元數據能給人們提供報警,警示法國即將遭遇恐怖襲擊。美國情報官員在差不多兩個月以前就提醒法國政府,認為 ISIS 計劃在法國開展一次恐怖細節。基於這個情報,法國空軍在 10 月 8 日對 ISIS 宣稱的首都——敍利亞拉卡省部分目標開展了空襲行動,目的在於清除策劃和準備實施恐怖襲擊的恐怖分子。

巴黎的恐怖襲擊造成 129 人死亡,上百人受傷。雖然恐怖分子使用加密軟件進行交流並沒有完全躲過情報機構的監控,但這種通訊方式還是影響了法國當局更果斷阻止巴黎恐怖襲擊的能力。這可能導致美國情報機構和執法部門官員發起新一輪呼籲,要求對政府執法機構無法破解的加密軟件添加嚴格的使用限制。

眾所周知,恐怖分子在很久以前就開始利用各種加密方式通訊。從上世紀 90 年代開始,基地組織就開始利用各種加密手段在互聯網上隱藏文件以便散佈信息。他們還利用快遞的方式寄送內含加密信息或者隱藏文件的 CD 和 U 盤。在 2011 年的 911 恐怖襲擊之前,基地組織就大量利用隱寫術 (不讓計劃的接收者之外的任何人知道信息的傳遞事件的一種技巧——譯者注) 來隱藏電子文件,他們甚至還在互聯網的色情視頻中隱藏文件。他們更信任這種加密通訊方式,而不是直接利用電子郵件傳遞信息。

從這個角度來看,因為恐怖組織使用了一些廣為人知的諜報加密技術就責怪斯諾登的確有些不科學。不過,類似於 WhatsApp、Signal、RedPhone、Wickr 和 Telegram 這樣點對點式加密通訊應用可以幫助用户實現自由通訊,這使得通訊加密和隱匿信息接收者名字變的更加簡單。

Telegram 是俄羅斯社交網站 Vkontakte 創始者帕維爾 • 杜羅夫(Pavel Durov)研發的一款短時性信息服務軟件,而 ISIS 就使用了這款產品。使用 Telegram 後,用户可以創建自己的「頻道」以廣播信息併發起最多可達 200 人的羣組對話。10 月份時,中東媒體研究所(MEMRI)稱 ISIS 和基地組織都在 Telegram 上建立了頻道,從而利用安全通訊方式分享加密文件。中東媒體研究所的研究員哈亞特(M. Khayat)表示:「ISIS 和基地組織分享了製造武器和發動網絡攻擊的教程,號召恐怖分子進行定點清除、獨立發動恐怖襲擊以及其他行為。」

然而,這些聊天應用在保證用户通訊內容安全性方面做的也不是滴水不漏。今年 6 月,一夥潛伏在比利時的所謂車臣聖戰分子因為使用並沒有完全採用點對點式加密的 WhatsApp 應用而被抓獲。據了解,那時 WhatsApp 使用的加密庫並不支持蘋果的 iOS 設備。即便恐怖分子使用了採用點對點加密的通訊方式,情報機構也能利用流量分析這樣的技術識別出使用部分通訊軟件參與加密談話的人。

包括 FBI 局長詹姆斯 • 柯米(James Comey)在內的很多政府官員可能會借巴黎恐怖襲擊一事重新發起呼籲,要求在加密通訊工具中添加名為「金鑰匙」的後門。即便美國政府對蘋果、Google和 Facebook 這樣的公司施壓,要求他們允許執法部門監控用户通訊,情報機構還是很難阻止恐怖組織利用現有點對點加密軟件和其他加密過的社交媒體工具進行通訊。


* 文章來源:arstechnica 本文由 TECH2IPO / 創見 @Frederick 編譯,首發於 TECH2IPO / 創見(http://tech2ipo.com/) 轉載請保留此信息


資料來源:TECH2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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