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三星之間拖了5年的專利戰,三星可能不用賠錢了

TECH2IPO 於 07/12/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美國最高法院本週二推翻了次級法院的一個判決,要求地方法院進行重審。此前,地方法院判決三星必須為其抄襲 iPhone 而付出 3.9 億美元的賠償。

這場曠日持久的專利戰始於 2011 年,那一年蘋果發佈了 iPhone 4s,而三星發佈了 Galaxy S II。最初蘋果指責三星的手機抄襲了 iPhone 的一些外觀專利,包括圓角矩形的正面面板、機身內置的一些應用的圖標。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以 8:0 的比例一致裁決這一判決並不合理,並將本案發回下級法院重審。

這一訴訟最初在 2012 年得到判決,三星被罰款將近 9.3 億美元,但後來罰款減少到了 3.82 億美元。三星本應在 2015 年 12 月支付其罰單,但三星將這一案件上訴到了最高法院,説它不應該因為這些微小的相似而支付 3.9 億美元。
3.9 億美元的罰款定價來自於三星涉及抄襲 iPhone 手機的全部銷售利潤,而最高法院認定,專利侵權者如果其生產的產品涉及他人的某些專利而非整個全部產品都侵犯他人設計的話,不應該將涉及抄襲產品所銷售的全部獲利作為賠償標準。這是最高法院要求本案重審的主要原因。


資料來源:TECH2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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