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車,可能是目前最容易被低估的一個科技領域。
平衡車沒有像 VR 一樣的眩目光環,也沒有像無人機一樣的被各大科技巨頭所背書,更沒有像無人駕駛汽車一樣惹來媒體的關注和爭議。反而,平衡車參展商在今年的 CES 裏因侵權而招來法警;再加上一連串的自燃事件,使大眾只記得深圳有一堆真的會起火的山寨平衡車。
但是,平衡車仍然在科技媒體和巨頭的忽視下,悄悄的茁壯成長,速度驚人。
從被高估到被低估
平衡車的發展是怎樣的一回事?請讓我們重温一下平衡車的發展歷程。雖然愛範兒曾報道平衡車的創始人 Shane Chen 被侵權和山寨的經歷,但原理上平衡車的始祖,仍然要推算到早前被收進小米生態鏈的 Segway (下圖)。
Segway 剛面世時,輿論不但不像今天的負面,而且更成為 大眾焦點所在:因為它是口含着喬布斯 (Steve Jobs) 的光環而生。當年,喬布斯給 Segway 的評價是“像 PC 誕生一樣重要”(As big a deal as the PC),而 Amazon 背後的金主 John Doerr,更譽之為“可能是個比互聯網更重要的發明”(maybe bigger than the Internet)。
但儘管喬布斯對 Segway 青睞有加,但愛範兒也曾報道過他如何對 Segway 團隊大加鞭撻,直指產品價錢太高,但產品卻又未完善;結果一語成讖。根據 Forbes 的資料,Segway 在推出後 6 年之內售出不到 3 萬台,銷量十分慘淡;而且美國總統喬治布什 (George W. Bush) 開著 Segway 摔倒,以及後來收購了 Segway 的大老闆 Jimi Heselden ,駕着自己的產品掉到懸崖身亡,反而促使大眾進一步看衰平衡車。然後深圳的創業公司蜂湧而至,山寨了一大堆平衡車賣到美國,直至小米投資的九號車把 Segway 收購旗下。
走下神壇的陀螺儀
誠然,平衡車由最初被巨頭高估,然後再被大眾低估,原因是什麼?關鍵在於陀螺儀 (Gyroscope) 。
當在 Segway 剛推出的時候,能做到如此容易操控,其奧祕在於引入了第三代“結構振動陀螺儀” (Vibrating structure gyroscope, VGS-3)(下圖)──“陀螺儀”本來是個在飛機、輪船上的既高端、又笨重的玩意,向來不是大眾玩意;儘管 Segway 採用的 VGS-3 陀螺儀,體積小了、成本也略為降低,但仍然是個高大上的貴族玩意,使 Segway 的售價居高不下。
真正改變陀螺儀“高大上”的形象、以及使平衡車由“高冷”變成“大眾化”產品的轉捩點,是 iPhone 4 首度在智能手機上引入電子陀螺儀,使陀螺儀快速的普及化。著名的未來學家 Mark Pesce 曾經這樣表示:
當陀螺儀由當年的“高大上”,變成今天擺在華強北街邊擺賣,亦使平衡車也從當年的改變世界,變成在淘寶擺賣的小玩具。
平衡車為何“會起火”
為什麼 Shane Chen 的產品為什麼很快就山寨化?原因就是陀螺儀普及化後,平衡車的技術門檻快速的降低。愛範兒曾指出:
愛範兒經常説,同樣是基於陀螺儀技術的無人機,技術門檻其實也不高,但相比之下,平衡車的門檻更低得驚人:它不需要可達千米以上的無線傳輸技術、也不需要有精確無誤的 GPS 定位技術,而且平衡車發生小毛病,也不會有從百米高空下來的擔憂,其穩定性、安全性要求遠遠低於無人機。換言之,平衡車需要的僅僅是一定的機械人技術,少許的 PID 調參經驗,一條不太昂貴的供應鏈,以及無窮的創意(如果有的話),再配合一個開源的平衡車韌體。故此,平衡車絕對是創業公司“改變世界”、“顛覆產業”的最佳良伴。
由於愈來愈多創業者選擇以平衡車來“改變世界”,市場競爭愈來愈激烈,也由於平衡車需要的安全係數不高,導致不良創業者選擇以次品濫竽充數,幾顆老鼠屎就敗壞了一鍋粥,“會起火”(上圖)變成了“平衡車”的關鍵詞。
平衡車如何“火起來”
但儘管今天的平衡車有多“廉價”、多“山寨”,但讓我們回頭起點:為什麼最初喬布斯會如此看重平衡車?而小米又為什麼獨具慧眼,投資在平衡車之上(下圖)?
那是因為人類多年來一直都在找尋在存在於“步行”與“汽車”之間的產品。
自 Karl Benz 發明了第一台真實意義上的汽車後,我們的生活就離不開這個高速的交通工具。但它從來都不是一個很理想的交通工具,當我們需要長途旅程時,飛機和火車都比汽車更快、更舒適和更有效率;但受限於人煙稠密的交通環境,大台又笨重的汽車在城市裏也水土不服,特別是一些不到 10 公里的市區短途旅程,就更沒效率。
而當城市愈繁華,汽車數量也愈巨大,我們的抱怨亦與日俱增:污染環境、消耗能源、交通擠塞和意外等等,讓不少國家和城市都致力要減少汽車的數量:北京、深圳目前實施汽車限購令,也有不少地區鼓勵市民使用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來取代汽車。
但對於一個完全駕駛自行車經驗的小白來説,會自我穩定的平衡車,其實比全手動的自行車,更適合在市區短途代步。
平衡車的真正難關
不幸地,在平衡車出現之前,就有不少產品嚐試打進“步行”和“汽車”之間的市場:有人想用自行車代步、有人想用電瓶車代步、也有人想用摩托車代步。但無論是自行車也好、電瓶車也好,也沒有真正能成功進入這個市場。即使平衡車比自行車容易駕駛、比電瓶車更易攜帶、比摩托車更為便宜,但平衡車面對的真正難關,其實是汽車在路面上的霸權。
由於汽車帶有一定危險性,故此在路面上的所有事物,都要汽車安全為優先,構成了今天的“汽車霸權”。平衡車也好、自行車、摩托車也好,它們的車速比步行要高,走人行路會為途人帶來危險;但平衡車車速又比汽車要低得多,走馬路也不安全。但自汽車面世以來,我們的道路就只有讓汽車行駛的馬路,以及讓行人行走的人行路,除了少數地區還有為自行車而設的專用道之外,就沒有第三條道路。故此,如何處理比汽車慢、但比行人快的交通工具,向來也是城市規劃者的一個特大難題。
目前,不少城市如深圳、廣州、東莞,早就就直接禁掉摩托車或電瓶車,當年 Segway 也比自行車更安全、更易開,但它在不少城市也碰上了法規之牆。同樣地,當平衡車愈來愈火的時候,也免不了面對與汽車爭奪路面使用權的兩難局,早前,北京就新推出針對平衡車的限行令,也讓那些怕了北京交通擠塞的平衡車用户,更感心塞。
如果平衡車真的要由單純的“嗜好”,變成真正的“交通工具”,不是重新規劃道路,就是要要大幅把路面的汽車數量減少,但免不了會對汽車產業角或是城市規劃帶來巨大的衝擊。
影響程度比“無人駕駛”更深遠
今天的平衡車,已經不是昨天的 Segway。當天最廉宜的 Segway 賣 5000 美元,但今天最廉宜的平衡車僅售 150 美元不到,低廉的價錢重燃大眾對廉價市區代工具的願望,故此,目前悄悄野蠻生長的平衡車,相比起爭議不休的無人駕駛汽車、或是老是擔心沒電的電動車來説,發展更要快速,技術也更成熟。而且,單純從“城市代步”的角度看,平衡車對未來交通帶來的助益,絕對比起這些科技界寵兒更為靠譜。
平衡車帶來的交通工具革命,儘管一直被忽略,但很可能比“無人駕駛”更早來臨。政府與其煩惱於未來無人駕駛的法規問題,不如提早的想想:當未來每人一台平衡車的時候,政府應如何處理道路使用權的矛盾?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平衡車沒有像 VR 一樣的眩目光環,也沒有像無人機一樣的被各大科技巨頭所背書,更沒有像無人駕駛汽車一樣惹來媒體的關注和爭議。反而,平衡車參展商在今年的 CES 裏因侵權而招來法警;再加上一連串的自燃事件,使大眾只記得深圳有一堆真的會起火的山寨平衡車。
但是,平衡車仍然在科技媒體和巨頭的忽視下,悄悄的茁壯成長,速度驚人。
從被高估到被低估
平衡車的發展是怎樣的一回事?請讓我們重温一下平衡車的發展歷程。雖然愛範兒曾報道平衡車的創始人 Shane Chen 被侵權和山寨的經歷,但原理上平衡車的始祖,仍然要推算到早前被收進小米生態鏈的 Segway (下圖)。
Segway 剛面世時,輿論不但不像今天的負面,而且更成為 大眾焦點所在:因為它是口含着喬布斯 (Steve Jobs) 的光環而生。當年,喬布斯給 Segway 的評價是“像 PC 誕生一樣重要”(As big a deal as the PC),而 Amazon 背後的金主 John Doerr,更譽之為“可能是個比互聯網更重要的發明”(maybe bigger than the Internet)。
但儘管喬布斯對 Segway 青睞有加,但愛範兒也曾報道過他如何對 Segway 團隊大加鞭撻,直指產品價錢太高,但產品卻又未完善;結果一語成讖。根據 Forbes 的資料,Segway 在推出後 6 年之內售出不到 3 萬台,銷量十分慘淡;而且美國總統喬治布什 (George W. Bush) 開著 Segway 摔倒,以及後來收購了 Segway 的大老闆 Jimi Heselden ,駕着自己的產品掉到懸崖身亡,反而促使大眾進一步看衰平衡車。然後深圳的創業公司蜂湧而至,山寨了一大堆平衡車賣到美國,直至小米投資的九號車把 Segway 收購旗下。
走下神壇的陀螺儀
誠然,平衡車由最初被巨頭高估,然後再被大眾低估,原因是什麼?關鍵在於陀螺儀 (Gyroscope) 。
當在 Segway 剛推出的時候,能做到如此容易操控,其奧祕在於引入了第三代“結構振動陀螺儀” (Vibrating structure gyroscope, VGS-3)(下圖)──“陀螺儀”本來是個在飛機、輪船上的既高端、又笨重的玩意,向來不是大眾玩意;儘管 Segway 採用的 VGS-3 陀螺儀,體積小了、成本也略為降低,但仍然是個高大上的貴族玩意,使 Segway 的售價居高不下。
真正改變陀螺儀“高大上”的形象、以及使平衡車由“高冷”變成“大眾化”產品的轉捩點,是 iPhone 4 首度在智能手機上引入電子陀螺儀,使陀螺儀快速的普及化。著名的未來學家 Mark Pesce 曾經這樣表示:
引用在數億台智能手機出貨之後,加速器和陀螺儀芯片變得愈來愈便宜。我沒有吹牛:在摩爾定律與喬布斯合作下,陀螺儀變得更便宜、產能也更大,其價格更由 25 美元瞬間跌至低於 25 美分。
當陀螺儀由當年的“高大上”,變成今天擺在華強北街邊擺賣,亦使平衡車也從當年的改變世界,變成在淘寶擺賣的小玩具。
平衡車為何“會起火”
為什麼 Shane Chen 的產品為什麼很快就山寨化?原因就是陀螺儀普及化後,平衡車的技術門檻快速的降低。愛範兒曾指出:
引用想要製造一台 Hovertrax 平衡車真的不難,就像當年山寨手機一樣,稍微有一點硬件製造基礎的小作坊都能在中國這個地大物博的市場上以有利可圖的價格採購到生產平衡車所需的部件。
愛範兒經常説,同樣是基於陀螺儀技術的無人機,技術門檻其實也不高,但相比之下,平衡車的門檻更低得驚人:它不需要可達千米以上的無線傳輸技術、也不需要有精確無誤的 GPS 定位技術,而且平衡車發生小毛病,也不會有從百米高空下來的擔憂,其穩定性、安全性要求遠遠低於無人機。換言之,平衡車需要的僅僅是一定的機械人技術,少許的 PID 調參經驗,一條不太昂貴的供應鏈,以及無窮的創意(如果有的話),再配合一個開源的平衡車韌體。故此,平衡車絕對是創業公司“改變世界”、“顛覆產業”的最佳良伴。
由於愈來愈多創業者選擇以平衡車來“改變世界”,市場競爭愈來愈激烈,也由於平衡車需要的安全係數不高,導致不良創業者選擇以次品濫竽充數,幾顆老鼠屎就敗壞了一鍋粥,“會起火”(上圖)變成了“平衡車”的關鍵詞。
平衡車如何“火起來”
但儘管今天的平衡車有多“廉價”、多“山寨”,但讓我們回頭起點:為什麼最初喬布斯會如此看重平衡車?而小米又為什麼獨具慧眼,投資在平衡車之上(下圖)?
那是因為人類多年來一直都在找尋在存在於“步行”與“汽車”之間的產品。
自 Karl Benz 發明了第一台真實意義上的汽車後,我們的生活就離不開這個高速的交通工具。但它從來都不是一個很理想的交通工具,當我們需要長途旅程時,飛機和火車都比汽車更快、更舒適和更有效率;但受限於人煙稠密的交通環境,大台又笨重的汽車在城市裏也水土不服,特別是一些不到 10 公里的市區短途旅程,就更沒效率。
而當城市愈繁華,汽車數量也愈巨大,我們的抱怨亦與日俱增:污染環境、消耗能源、交通擠塞和意外等等,讓不少國家和城市都致力要減少汽車的數量:北京、深圳目前實施汽車限購令,也有不少地區鼓勵市民使用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來取代汽車。
但對於一個完全駕駛自行車經驗的小白來説,會自我穩定的平衡車,其實比全手動的自行車,更適合在市區短途代步。
平衡車的真正難關
不幸地,在平衡車出現之前,就有不少產品嚐試打進“步行”和“汽車”之間的市場:有人想用自行車代步、有人想用電瓶車代步、也有人想用摩托車代步。但無論是自行車也好、電瓶車也好,也沒有真正能成功進入這個市場。即使平衡車比自行車容易駕駛、比電瓶車更易攜帶、比摩托車更為便宜,但平衡車面對的真正難關,其實是汽車在路面上的霸權。
由於汽車帶有一定危險性,故此在路面上的所有事物,都要汽車安全為優先,構成了今天的“汽車霸權”。平衡車也好、自行車、摩托車也好,它們的車速比步行要高,走人行路會為途人帶來危險;但平衡車車速又比汽車要低得多,走馬路也不安全。但自汽車面世以來,我們的道路就只有讓汽車行駛的馬路,以及讓行人行走的人行路,除了少數地區還有為自行車而設的專用道之外,就沒有第三條道路。故此,如何處理比汽車慢、但比行人快的交通工具,向來也是城市規劃者的一個特大難題。
目前,不少城市如深圳、廣州、東莞,早就就直接禁掉摩托車或電瓶車,當年 Segway 也比自行車更安全、更易開,但它在不少城市也碰上了法規之牆。同樣地,當平衡車愈來愈火的時候,也免不了面對與汽車爭奪路面使用權的兩難局,早前,北京就新推出針對平衡車的限行令,也讓那些怕了北京交通擠塞的平衡車用户,更感心塞。
如果平衡車真的要由單純的“嗜好”,變成真正的“交通工具”,不是重新規劃道路,就是要要大幅把路面的汽車數量減少,但免不了會對汽車產業角或是城市規劃帶來巨大的衝擊。
影響程度比“無人駕駛”更深遠
今天的平衡車,已經不是昨天的 Segway。當天最廉宜的 Segway 賣 5000 美元,但今天最廉宜的平衡車僅售 150 美元不到,低廉的價錢重燃大眾對廉價市區代工具的願望,故此,目前悄悄野蠻生長的平衡車,相比起爭議不休的無人駕駛汽車、或是老是擔心沒電的電動車來説,發展更要快速,技術也更成熟。而且,單純從“城市代步”的角度看,平衡車對未來交通帶來的助益,絕對比起這些科技界寵兒更為靠譜。
平衡車帶來的交通工具革命,儘管一直被忽略,但很可能比“無人駕駛”更早來臨。政府與其煩惱於未來無人駕駛的法規問題,不如提早的想想:當未來每人一台平衡車的時候,政府應如何處理道路使用權的矛盾?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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