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5 月 AI 歌手爆火,其中以「孫燕姿」為最。
周杰倫的《發如雪》、許嵩的《清明雨上》、周華健的《難唸的經》,通通拜倒在技術加成的「音色流氓」之下。
孫燕姿時隔一個多月的迴應,洞若觀火又泰然自若。
儘管她認為人類無法超越 AI 已指日可待,但現實只能且行且看,現在 AI 音樂已經過了聽個響的階段,開始認真琢磨賺錢這件事了。
讓明星幫你唱歌可以,但請交錢
最近,YouTube 和環球音樂集團「一拍即合」。
一個是全球最大的視頻網站,一個是全球最大的音樂公司之一,控制着約三分之一的音樂市場,與索尼音樂、華納音樂「三足鼎立」,擁有泰勒·斯威夫特、鮑勃·迪倫等巨星版權。
▲ AI 斯威夫特演唱的《My Way》.
「強強聯盟」奔着「加強版權保護」而去,它們不是抵抗 AI,反而是擁抱 AI,重新思考音樂版税和內容創作,讓音樂人和平台都能繼續賺到錢。
行業老大堅決打擊的,其實是那些類似「AI 孫燕姿」的、不問自取的侵害版權行為。
目前還沒有落地的事物,兩者先是召集了包括格萊美得主的環球音樂音樂人,這些「小白鼠」們負責試驗正在開發的 AI 工具並提供反饋。
▲ 逝世的「瘦皮猴」Frank Sinatra,「遺產」也會被徵用.
YouTube 的入局,有些「亡羊補牢」的感覺。僅今年上半年,YouTube 上與 AI 工具相關的視頻觀看次數就超過 17 億次。
對於侵害版權的行為,YouTube 的態度是,技術的問題交給技術解決。
説到 YouTube 的合作伙伴環球音樂,互聯網是有記憶的,就在幾個月前,它還對 AI 音樂十分不滿。
今年 4 月,「Heart on My Sleeve」這首歌在外網爆火,它用 AI 克隆了歌手 Drake 和 The Weeknd 的聲音,TikTok 的觀看次數超過 850 萬次,Spotify 的收聽次數超過 25 萬次,隨後被環球音樂要求下架。
光下架還不夠,環球音樂向 Spotify、蘋果等流媒體平台下達了通知,要求它們阻止 AI 工具從受版權保護的歌曲中抓取歌詞和旋律。
如今看來,這不是迴旋鏢,只是環球音樂打算將 AI 音樂規範化,並從中分一杯羹,你用 Drake 的聲音唱自己的歌,那你就該付錢。
比和 YouTube 官宣早十幾天,環球音樂也和 YouTube「頂頭上司」Google 討論過相同的話題,當時的想法是為粉絲開發一種製作 AI 生成歌曲的工具,版權所有者將獲得報酬,藝術家可以選擇是否參與,但也沒有立即推出產品的計劃。
YouTube 首席執行官將 AI 生成歌曲的興起,與 YouTube 發展早期相提並論,那是平台首次直面用户生成內容和版權之間的衝突。
當時人們將流行歌曲作為視頻配樂,涉嫌侵犯版權,所以 YouTube 開發了版權管理系統 Content ID,讓版權所有者得到報酬,每年累計向音樂行業支付約 20 億美元。
這讓 YouTube 意識到,音樂視頻得以在平台上繁榮,連接世界各地的藝術家和粉絲,核心就是保護版權。
AI 不只是新的麥克風
如果説平台更多是利益和商業模式方面的考量,音樂人的心情則更復雜,既擔心養家餬口的生計,也放不下對藝術的追求。
説唱歌手 Drake 猛烈抨擊了模仿他聲音的 AI 歌曲,稱其為「最後一根稻草」,另一位説唱歌手 Ice Cube 更是將 AI 歌曲稱為「惡魔」,難説其中沒有對技術的恐懼。
當 AI 模擬人聲不再是難事,人們自然希望它能夠做到更多。部分先發制人的藝術家們,嘗試將名為藝術和商業的磁鐵兩極,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加拿大創作歌手、馬斯克前女友格萊姆斯,就是「第一位吃螃蟹的人」。
▲ 格萊姆斯.
今年 5 月,格萊姆斯推出了專門用來複制她聲音的開源軟件 Elf.tech,允許自己的聲音開放使用,但要求分 50% 的版税,快刀斬亂麻地把盈利模式確定好了。
這幾個月來,雖然還無法顛覆樂壇,也稱不上病毒式傳播,但 AI 格萊姆斯的作品已經不少,至少發行了 300 多首歌曲,甚至在 Spotify 有官方賬號並收取版税,最受歡迎的《Cold Touch》有 100 萬多次播放,剩下的基本沒能超過 10 萬次播放。
《Cold Touch》出自 DJ 兼製作人 Kito 之手,和 AI 孫燕姿翻唱歌曲類似,它更像是披了個 AI 的皮,編寫和製作等「重頭戲」交給人類,演唱也有小樣,歌手被要求唱法儘可能像格萊姆斯本人,然後才重製成了格萊姆斯的聲音。
▲ Kito.
這恰恰説明,AI 還不能抹除人類的創作痕跡,我們仍然需要寫歌、製作和演唱。
格萊姆斯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AI「就像一個新的麥克風」,AI 格萊姆斯不會否定對格萊姆斯的需求。
▲ AI 格萊姆斯其中一首歌的海報.
雖然人類參與可能會隨 AI 進步而減少,但格萊姆斯仍然對技術保持「病態樂觀」,她相信新技術應該賦予人們權利,而不是取而代之。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AI 格萊姆斯是格萊姆斯的「種子」,但在不同的環境之下,它長出了味道不同的果實。
例如,《Friend V. Enemy》的演唱風格很不像格萊姆斯,但打樣的歌手發音非常好,格萊姆斯很欣賞;《Ether》聽起來就完全不像人唱的,不過格萊姆斯特別喜歡它的怪異感。
▲ AI 格萊姆斯其中一首歌的海報.
這或許能夠緩解音樂人的焦慮:AI 格萊姆斯和格萊姆斯本人,可能根本不在一個賽道,AI 是一個相鄰邊的擴展,而不是對原有領土的攻佔,更不是原模原樣的克隆。
格萊姆斯的賺錢方式是分版税,而電子音樂藝術家 Holly Herndon 設想得更加周全。
她推出了深度偽造自己聲音的 AI 工具 Holly+,並建立了一個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當藝術家使用 Holly+ 創作時,作品被提交給 Holly+ DAO,成員將最好的作品製作成 NFT 並拍賣,收益由創作者、DAO 成員和 Holly Herndon 分配。
▲ Holly+ .
引入區塊鏈技術,為的是確認音樂的版權歸屬。Holly Herndon 自詡為「計算機音樂家」,觀點也很極客,她認為,應該是藝術家本人而不是公司,決定 AI 在音樂中怎麼使用,並自由地加入或退出。
Holly Herndon 更擔心的不是 AI 技術本身,而是不負責任的公司們像 AI 一樣訓練所有人的口味。
▲ Holly Herndon 在 TED 分享 AI 會唱多種語言.
在她看來,AI 應當是促進藝術發展的工具,唱着她不會的語言,為她自己伴唱,和其他歌手合唱,讓更多人和她一起投入創作之中。
技術狂奔的時代,看見人類的角色
對技術的規範,往往落後於技術的發展。目前為止,音色和風格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Drake 和 The Weeknd 是環球音樂的藝術家,但環球音樂讓流媒體平台下架 AI 歌曲,不是因為 AI 生成了他們的聲音,而是因為曲子包括了製作人的創作,這部分受到版權保護,所以才能下架。
當一首歌被 AI 翻唱,其實應當徵得詞曲著作權人的同意,如果詞曲著作權人簽訂過轉讓版權的合同,那麼版權也可能歸屬於唱片公司,該走的流程也得走,除非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合理使用」。
歌手是版權法中規定的「表演者」,對詞曲本身不享有版權,但這類 AI 歌曲也可能損害到歌手的「公開權」——名人的某項特徵很突出,人們通過它可以聯想到本人,那麼就該得到保護。
曾有這樣一個案例,某位歌手拒絕拍攝福特的廣告,福特請了她的一位伴唱,並要求這位伴唱儘可能唱得像歌手本人,結果真的騙過了不少人,歌手因此提起訴訟,法院判定她歌聲的公開權被盜用。
所幸改變正在發生。今年 7 月,環球音樂呼籲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公開權,目前它只在美國部分州有效。
不僅是引發版權相關的爭議,AI 還可能讓無用內容氾濫,並突出流媒體平台的不公。
AI 音樂初創公司 Boomy 就鑽過空子。Boomy 提供的服務是,用户選擇喜歡的音樂風格,由 AI 生成歌曲,用户可以改變節奏、編曲、樂器並添加人聲,然後再將歌曲上傳到流媒體賺取版税。
最近幾個月,Spotify 刪除了 Boomy 在其平台 7% 的內容,大概是幾萬首歌曲,因為 Boomy 涉嫌讓機器人「聽歌」,擴大播放數從而賺到更多的版税。流媒體分配版税的現金池就那麼大,作弊的做法顯然不正當。
▲ Boomy 官網界面.
但未來很可能會有更多的 Boomy。它就像是用户和流媒體平台之間的中間人,甚至提供文生圖功能,讓用户快速用 AI 創建封面,一條龍服務太過貼心。目前,Boomy 的用户已經創作了超過 1400 萬首歌曲。
與此同時,流媒體的「二八定律」,也可能因為 AI 而加重。「界面文化」《創作零工,普遍貧窮》一文提到,80 年代,音樂行業 80% 的收益來自 20% 的頂尖作品,現在的收益只來自 1% 的作品,因為算法和長尾效應,人們的注意力和消費對象更加集中了。
抖音神曲們如巨輪勢不可擋,15 秒的副歌,先從短視頻平台開始病毒傳播,然後征服社交網絡、霸榜音樂平台,最後走入線下,曲高和寡的歌曲真的成了小眾圈子的狂歡。
固然孫燕姿和格萊姆斯接受了 AI 的存在,但前提是孫燕姿已經成為了孫燕姿,格萊姆斯已經成為了格萊姆斯,她們受到的衝擊相對不那麼大。
試圖建立新版權系統的 YouTube 和環球音樂,暫時也沒考慮改變這種不平衡。
音樂家藉着格萊姆斯的 AI 賬號出頭,倒不失為一種引流的辦法。AI 格萊姆斯的《Concept of Creation》在 Spotify 的播放量接近 7 萬,算不上熱門,但創作這首歌的藝術家,其他作品的播放量才 1000 多而已。
當 AI 一天一個模樣,新的行業規則仍在以人類為中心展開。
根據美國地方法院近日的一起裁定,AI 生成的藝術品不受版權保護,雖然版權法確實需要與時俱進,但人類作者身份仍是版權的基本要求。
另外,美國版權局也發佈過一份指南,其中一項要求是,提交作品時披露 AI 生成的內容,版權局將考慮歌曲中 AI 的使用是「機械複製」的結果,還是代表了作者的「原創構思」。
大名鼎鼎的格萊美,也只允許 AI 的「部分參與」。如果 AI 擔任主唱,那麼這首歌可以競逐創作類別的獎項,但失去表演類別的資格。如果 AI 負責詞或曲,這首歌就不必考慮了。
今年 3 月,創作歌手陳珊妮進行了一項實驗,在發出新歌《教我如何做你的愛人》幾天後,才公佈這首歌是 AI 演唱的,封面也是用 AI 生成的。她自認為是 AI 的「支配者」,雖然未來會如何很難説。
這位探索 AI 音樂的先鋒,最近在浪潮音樂大賞的頒獎引言説到,過去上過很多課程,其中最有趣的一堂課是「即興」,老師不停地彈着鋼琴,她要即時唱出不同的東西,儘可能不重複自己。
以人的尺度去丈量宏觀事物,未必不是一種立身處世的方式。
AI 是碾向所有人的巨輪,但對一些人來説,擁抱 AI 不是為了被時代拋下的模糊恐慌,而是為了自己還能留下什麼具體的、與從前不同的東西。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周杰倫的《發如雪》、許嵩的《清明雨上》、周華健的《難唸的經》,通通拜倒在技術加成的「音色流氓」之下。
引用你跟一個每幾分鐘就推出一張新專輯的人還有什麼好爭的。
孫燕姿時隔一個多月的迴應,洞若觀火又泰然自若。
儘管她認為人類無法超越 AI 已指日可待,但現實只能且行且看,現在 AI 音樂已經過了聽個響的階段,開始認真琢磨賺錢這件事了。
讓明星幫你唱歌可以,但請交錢
最近,YouTube 和環球音樂集團「一拍即合」。
一個是全球最大的視頻網站,一個是全球最大的音樂公司之一,控制着約三分之一的音樂市場,與索尼音樂、華納音樂「三足鼎立」,擁有泰勒·斯威夫特、鮑勃·迪倫等巨星版權。
▲ AI 斯威夫特演唱的《My Way》.
「強強聯盟」奔着「加強版權保護」而去,它們不是抵抗 AI,反而是擁抱 AI,重新思考音樂版税和內容創作,讓音樂人和平台都能繼續賺到錢。
行業老大堅決打擊的,其實是那些類似「AI 孫燕姿」的、不問自取的侵害版權行為。
目前還沒有落地的事物,兩者先是召集了包括格萊美得主的環球音樂音樂人,這些「小白鼠」們負責試驗正在開發的 AI 工具並提供反饋。
▲ 逝世的「瘦皮猴」Frank Sinatra,「遺產」也會被徵用.
YouTube 的入局,有些「亡羊補牢」的感覺。僅今年上半年,YouTube 上與 AI 工具相關的視頻觀看次數就超過 17 億次。
對於侵害版權的行為,YouTube 的態度是,技術的問題交給技術解決。
引用生成式 AI 系統可能會加劇當前的挑戰,例如商標和版權濫用、錯誤信息、垃圾郵件等。但 AI 也可以用來識別這類內容。
説到 YouTube 的合作伙伴環球音樂,互聯網是有記憶的,就在幾個月前,它還對 AI 音樂十分不滿。
今年 4 月,「Heart on My Sleeve」這首歌在外網爆火,它用 AI 克隆了歌手 Drake 和 The Weeknd 的聲音,TikTok 的觀看次數超過 850 萬次,Spotify 的收聽次數超過 25 萬次,隨後被環球音樂要求下架。
光下架還不夠,環球音樂向 Spotify、蘋果等流媒體平台下達了通知,要求它們阻止 AI 工具從受版權保護的歌曲中抓取歌詞和旋律。
如今看來,這不是迴旋鏢,只是環球音樂打算將 AI 音樂規範化,並從中分一杯羹,你用 Drake 的聲音唱自己的歌,那你就該付錢。
比和 YouTube 官宣早十幾天,環球音樂也和 YouTube「頂頭上司」Google 討論過相同的話題,當時的想法是為粉絲開發一種製作 AI 生成歌曲的工具,版權所有者將獲得報酬,藝術家可以選擇是否參與,但也沒有立即推出產品的計劃。
YouTube 首席執行官將 AI 生成歌曲的興起,與 YouTube 發展早期相提並論,那是平台首次直面用户生成內容和版權之間的衝突。
當時人們將流行歌曲作為視頻配樂,涉嫌侵犯版權,所以 YouTube 開發了版權管理系統 Content ID,讓版權所有者得到報酬,每年累計向音樂行業支付約 20 億美元。
這讓 YouTube 意識到,音樂視頻得以在平台上繁榮,連接世界各地的藝術家和粉絲,核心就是保護版權。
AI 不只是新的麥克風
如果説平台更多是利益和商業模式方面的考量,音樂人的心情則更復雜,既擔心養家餬口的生計,也放不下對藝術的追求。
説唱歌手 Drake 猛烈抨擊了模仿他聲音的 AI 歌曲,稱其為「最後一根稻草」,另一位説唱歌手 Ice Cube 更是將 AI 歌曲稱為「惡魔」,難説其中沒有對技術的恐懼。
當 AI 模擬人聲不再是難事,人們自然希望它能夠做到更多。部分先發制人的藝術家們,嘗試將名為藝術和商業的磁鐵兩極,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加拿大創作歌手、馬斯克前女友格萊姆斯,就是「第一位吃螃蟹的人」。
▲ 格萊姆斯.
今年 5 月,格萊姆斯推出了專門用來複制她聲音的開源軟件 Elf.tech,允許自己的聲音開放使用,但要求分 50% 的版税,快刀斬亂麻地把盈利模式確定好了。
這幾個月來,雖然還無法顛覆樂壇,也稱不上病毒式傳播,但 AI 格萊姆斯的作品已經不少,至少發行了 300 多首歌曲,甚至在 Spotify 有官方賬號並收取版税,最受歡迎的《Cold Touch》有 100 萬多次播放,剩下的基本沒能超過 10 萬次播放。
《Cold Touch》出自 DJ 兼製作人 Kito 之手,和 AI 孫燕姿翻唱歌曲類似,它更像是披了個 AI 的皮,編寫和製作等「重頭戲」交給人類,演唱也有小樣,歌手被要求唱法儘可能像格萊姆斯本人,然後才重製成了格萊姆斯的聲音。
▲ Kito.
這恰恰説明,AI 還不能抹除人類的創作痕跡,我們仍然需要寫歌、製作和演唱。
格萊姆斯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AI「就像一個新的麥克風」,AI 格萊姆斯不會否定對格萊姆斯的需求。
▲ AI 格萊姆斯其中一首歌的海報.
雖然人類參與可能會隨 AI 進步而減少,但格萊姆斯仍然對技術保持「病態樂觀」,她相信新技術應該賦予人們權利,而不是取而代之。
引用人們變得沮喪,説「我想聽聽人類製作的東西」,但我想正是人類創造了這一切。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AI 格萊姆斯是格萊姆斯的「種子」,但在不同的環境之下,它長出了味道不同的果實。
例如,《Friend V. Enemy》的演唱風格很不像格萊姆斯,但打樣的歌手發音非常好,格萊姆斯很欣賞;《Ether》聽起來就完全不像人唱的,不過格萊姆斯特別喜歡它的怪異感。
▲ AI 格萊姆斯其中一首歌的海報.
這或許能夠緩解音樂人的焦慮:AI 格萊姆斯和格萊姆斯本人,可能根本不在一個賽道,AI 是一個相鄰邊的擴展,而不是對原有領土的攻佔,更不是原模原樣的克隆。
格萊姆斯的賺錢方式是分版税,而電子音樂藝術家 Holly Herndon 設想得更加周全。
她推出了深度偽造自己聲音的 AI 工具 Holly+,並建立了一個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當藝術家使用 Holly+ 創作時,作品被提交給 Holly+ DAO,成員將最好的作品製作成 NFT 並拍賣,收益由創作者、DAO 成員和 Holly Herndon 分配。
▲ Holly+ .
引入區塊鏈技術,為的是確認音樂的版權歸屬。Holly Herndon 自詡為「計算機音樂家」,觀點也很極客,她認為,應該是藝術家本人而不是公司,決定 AI 在音樂中怎麼使用,並自由地加入或退出。
Holly Herndon 更擔心的不是 AI 技術本身,而是不負責任的公司們像 AI 一樣訓練所有人的口味。
▲ Holly Herndon 在 TED 分享 AI 會唱多種語言.
在她看來,AI 應當是促進藝術發展的工具,唱着她不會的語言,為她自己伴唱,和其他歌手合唱,讓更多人和她一起投入創作之中。
引用當任何人都可以像你一樣創作時,成為一名藝術家意味着什麼?讓我們承認 AI 是正在發生的事情,看看我們能走多遠。
技術狂奔的時代,看見人類的角色
對技術的規範,往往落後於技術的發展。目前為止,音色和風格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Drake 和 The Weeknd 是環球音樂的藝術家,但環球音樂讓流媒體平台下架 AI 歌曲,不是因為 AI 生成了他們的聲音,而是因為曲子包括了製作人的創作,這部分受到版權保護,所以才能下架。
當一首歌被 AI 翻唱,其實應當徵得詞曲著作權人的同意,如果詞曲著作權人簽訂過轉讓版權的合同,那麼版權也可能歸屬於唱片公司,該走的流程也得走,除非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合理使用」。
歌手是版權法中規定的「表演者」,對詞曲本身不享有版權,但這類 AI 歌曲也可能損害到歌手的「公開權」——名人的某項特徵很突出,人們通過它可以聯想到本人,那麼就該得到保護。
曾有這樣一個案例,某位歌手拒絕拍攝福特的廣告,福特請了她的一位伴唱,並要求這位伴唱儘可能唱得像歌手本人,結果真的騙過了不少人,歌手因此提起訴訟,法院判定她歌聲的公開權被盜用。
所幸改變正在發生。今年 7 月,環球音樂呼籲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公開權,目前它只在美國部分州有效。
不僅是引發版權相關的爭議,AI 還可能讓無用內容氾濫,並突出流媒體平台的不公。
AI 音樂初創公司 Boomy 就鑽過空子。Boomy 提供的服務是,用户選擇喜歡的音樂風格,由 AI 生成歌曲,用户可以改變節奏、編曲、樂器並添加人聲,然後再將歌曲上傳到流媒體賺取版税。
最近幾個月,Spotify 刪除了 Boomy 在其平台 7% 的內容,大概是幾萬首歌曲,因為 Boomy 涉嫌讓機器人「聽歌」,擴大播放數從而賺到更多的版税。流媒體分配版税的現金池就那麼大,作弊的做法顯然不正當。
▲ Boomy 官網界面.
但未來很可能會有更多的 Boomy。它就像是用户和流媒體平台之間的中間人,甚至提供文生圖功能,讓用户快速用 AI 創建封面,一條龍服務太過貼心。目前,Boomy 的用户已經創作了超過 1400 萬首歌曲。
與此同時,流媒體的「二八定律」,也可能因為 AI 而加重。「界面文化」《創作零工,普遍貧窮》一文提到,80 年代,音樂行業 80% 的收益來自 20% 的頂尖作品,現在的收益只來自 1% 的作品,因為算法和長尾效應,人們的注意力和消費對象更加集中了。
抖音神曲們如巨輪勢不可擋,15 秒的副歌,先從短視頻平台開始病毒傳播,然後征服社交網絡、霸榜音樂平台,最後走入線下,曲高和寡的歌曲真的成了小眾圈子的狂歡。
固然孫燕姿和格萊姆斯接受了 AI 的存在,但前提是孫燕姿已經成為了孫燕姿,格萊姆斯已經成為了格萊姆斯,她們受到的衝擊相對不那麼大。
試圖建立新版權系統的 YouTube 和環球音樂,暫時也沒考慮改變這種不平衡。
音樂家藉着格萊姆斯的 AI 賬號出頭,倒不失為一種引流的辦法。AI 格萊姆斯的《Concept of Creation》在 Spotify 的播放量接近 7 萬,算不上熱門,但創作這首歌的藝術家,其他作品的播放量才 1000 多而已。
當 AI 一天一個模樣,新的行業規則仍在以人類為中心展開。
根據美國地方法院近日的一起裁定,AI 生成的藝術品不受版權保護,雖然版權法確實需要與時俱進,但人類作者身份仍是版權的基本要求。
另外,美國版權局也發佈過一份指南,其中一項要求是,提交作品時披露 AI 生成的內容,版權局將考慮歌曲中 AI 的使用是「機械複製」的結果,還是代表了作者的「原創構思」。
大名鼎鼎的格萊美,也只允許 AI 的「部分參與」。如果 AI 擔任主唱,那麼這首歌可以競逐創作類別的獎項,但失去表演類別的資格。如果 AI 負責詞或曲,這首歌就不必考慮了。
今年 3 月,創作歌手陳珊妮進行了一項實驗,在發出新歌《教我如何做你的愛人》幾天後,才公佈這首歌是 AI 演唱的,封面也是用 AI 生成的。她自認為是 AI 的「支配者」,雖然未來會如何很難説。
這位探索 AI 音樂的先鋒,最近在浪潮音樂大賞的頒獎引言説到,過去上過很多課程,其中最有趣的一堂課是「即興」,老師不停地彈着鋼琴,她要即時唱出不同的東西,儘可能不重複自己。
引用常有人問我什麼是 Al 不能取代的?或許有一天,AI 真能為你完成一首畢生最偉大的作品,但是過程中你成為什麼樣的人,這是 AI 無從知曉,也無法站在這裏分享的記憶與情懷。
以人的尺度去丈量宏觀事物,未必不是一種立身處世的方式。
AI 是碾向所有人的巨輪,但對一些人來説,擁抱 AI 不是為了被時代拋下的模糊恐慌,而是為了自己還能留下什麼具體的、與從前不同的東西。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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