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討厭與喬布斯共事,但又喜歡他?

愛範兒 於 14/10/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如果你還記得,10 月 5 日是喬布斯不得不合上眼睛,依依不捨和世界説再見的日子。

10 月 10 日,美國頂級風投機構 A16Z 的合夥人 Marc Andreesen 在 Twitter 提了有趣的問題

引用為什麼那麼多討厭與喬布斯共事的人,做了那麼多出色的工作,賺了那麼多錢,而且共事了那麼長時間,還如此熱愛?

有許多人在下面試圖從自己所了解的信息,和立場來解答、回覆 Marc 這個問題,有多種多樣的角度。

  • 工作

前蘋果工程師,現為創業者的 Rudy Rigot:

引用我所認識的那些與(喬布斯)共事的人,沒有一個説討厭他。對於結果,他是很嚴苛,但總是非常公正的。

澳大利亞發明家,The Register 的專欄作家 Mark Pesce:

引用實際上,我那位與喬布斯共事的朋友説自己非常享受這段工作經歷——儘管有時候(工作)會很辛苦。

  • 教練

在 A16Z 工作的 Chris Lyons:

引用當你進行體育訓練,這是討厭教練的同一個理由,直到你望向鏡子,看到那些被逼艱苦訓練之後的成果。

UX 設計師 Weszt:

引用就好像一名好教練,人們討厭被迫去做什麼,但他們喜歡贏得競爭。

  • 員工
創客(Maker)Ernest:

引用這種叫習得性無助。大部分員工是脆弱的,缺乏關鍵的技能與意識。

前微軟 Windows 部門負責人 Steven Sinofsky:

引用那些工作不出色的人,離開,而那些沒有賺那麼多錢的,似乎説得多做得少。

  • 天才/魅力

UX 設計師 Dave Friedel:
引用因為天才讓你受益無窮,儘管你從個人上會討厭他。誰説這兩點是必須統一的?

作家 mariachong:

引用因為矛盾性。被強烈需要/控制慾/不誠實 + 卓越的/令人欽佩的/遠見卓識/慷慨 = 教科書般的魅力非凡

對喬布斯這個人的解讀,在科技界這幾年間已經上升到一種類似“紅學”的高度。然而,人本來就有多重身份,以及複雜的三觀。尤其是在一個社會上扮演如此之多角色的人上,出現相互矛盾的評價與解讀,也很正常。
或者就好像劉學文所説,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

今年的 10 月 5 日,Tim Cook 在發了一封內部信,提醒大家紀念這位公司創始人。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作者/編輯:陳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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